湘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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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湘南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23043; 联系电话:(0735)2653053、2653289、2653052、2653055、2653189; 传 真:(0735)2653053、2653052 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xnu.edu.cn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0545
综合满意度: 3.9
环境满意度: 4.2
生活满意度: 3.8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学校简介

湘南学院简介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

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示范校”、“湖南省普通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学校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王仙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麓。

    学校占地1542.16亩,总建筑面积75.34万平方米。教学实验区、体育活动区、师生生活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已经形成了集信息化、园林化、生态化于一体的现代大学园区。学校设21个教学单位,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协作型附属医院,110个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单位。现有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144人。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在职职工1346人,专任教师949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114人、副教授282人、博士78人、硕士685人、双师型人才348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徐特立教育奖1人,二级教授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工程人选1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6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省级教学奉献奖2人,硕士生导师27人。另有外聘教师420人、客座教授76人。

学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有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个,校地合作试点单位1个,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所获本科教学与改革质量工程项目数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同时,学校还配套建设一批校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逐步形成专业转型与综合改革梯度建设的良好态势。

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校级科研机构21个,市级研发中心3个。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国内68家大中型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合作。《湘南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国外、境外2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12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学校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建立了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度;扎实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教学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团体奖33项、省级团体奖64项、省级个人奖299项,其中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华中赛区荣获一等奖(排名第一);篮球队连续三年进入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全国16强,其中一次进入全国八强(排名第五)。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是“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面向未来,学校秉承“明德、博学、创新、笃行”校训,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转型发展,不断凝练办学特色,着力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技术型人才,努力朝着“建成亲近产业、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目标奋力迈进!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

学校代码:10545

学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湘南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23043;

联系电话:(0735)2653053、2653289、2653052、2653055、2653189;

传    真:(0735)2653053、2653052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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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院系设置
湘南学院专业介绍
湘南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档,剩余计划将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在实施高考改革的地区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填报志愿安排、投档规则、同分排序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学校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山东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校考生源,在第一志愿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认可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考生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线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拟录,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在学校没有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专业成绩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④艺术考生外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确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体育专业考生时,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投档规则均按执行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体育考生时,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拟录,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经我校专业技能测试入围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专业技能测试(无统一测试的除外)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文化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拟录。

第十八条  学校面向郴州地区考生招收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面向湖南农村考生招收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湖南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拟录专业。第一步,分科类(或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降序排序;第二步,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拟录专业;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数排序、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专业服从调剂和没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安排与其专业志愿相适或相近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医学、艺术、师范、体育和理工类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拟录专业时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文化高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面向湖南招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志愿填报要求、资格审核和投档规则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排序。②湖南省外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教育部、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操作。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操作。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办理,考生可以电话咨询0735—2653201、2653037.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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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录取分数线
湘南学院考研分数线
湘南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可以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按发放的相关资料资料说明操作,如有需要可拨打07352653050、2653051咨询。

   目前学校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学校奖学金: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奖学金,额度为: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多年的实践,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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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学生公寓分4人间(1200元/年)和6人间(1000元/年),都是上铺下桌,拥有独立的阳台、卫生间和网络,并有24小时热水供应。由于学校毗邻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王仙岭风景区,只有顶层宿舍需要安装空调,空调宿舍需加收空调使用费。

食堂

学校设有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学生食堂,饭菜种类齐全、美味可口、物廉价美。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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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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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收费项目

学校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和财政厅核定标准,按学年进行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湘南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xnu.edu.cn/)、新生入学须知和张贴栏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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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高校名单
  • 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275 58293451 传真:0731-58298913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s.xtu.edu.cn/ 湘潭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xtu_bkzs(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E-mail: zsk@xtu.edu.cn
  • 电话:
    0731-58293275.5829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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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416000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招生办
  • 电话:
    0743-856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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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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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邮编:410083
  • 电话:
    0731-8883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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