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邮政编码:250013(历下),250200(章丘)
- 联系电话:0531-66778290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276
- 官网:
- 招生网址: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博学明道,崇德象贤”的校训,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服务兴校”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形成了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文化育人等办学特色,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4.9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0.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2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5万余册。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45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现有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资助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5个本科专业已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认证。
学校重视内涵建设。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专家10人;省级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干事创业好团队等省级以上团队10个。近年来,教师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80余项;发表论文21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200余部;荣获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157项。连续三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学校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济南市工程实验室、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建立世界领先的玉米基因诱变突变体库,联合培育高蛋白玉米品种(系)6个,推广面积超过217万亩。
学校在服务山东基础教育方面优势突出,是教育部国家名校长领航工程基地、“国培计划”精品项目基地;建有山东省中小学师训干训中心、中小学课程研究中心等机构,承担全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80余万人。
学校强化国际化开放办学理念,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7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师生开展学术交流、学习深造、文化交流互鉴搭建广阔平台,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深化。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数据统计截止2022年6月16日)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实施。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2)书法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音乐类专业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4)舞蹈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加分政策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奖学金设置
学校出台了《齐鲁师范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齐鲁师范学院校级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等资助政策,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新生报到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