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
- 联系电话:0538-5397888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999
- 官网:
- 招生网址: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简介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是由山东财政学院、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旅游胜地——山东省泰安市,北倚泉城济南,南临圣城曲阜,“山(泰山)水(泉城)圣人(孔子)”荟萃于此,文化底蕴丰厚;京沪铁路、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及104国道在此交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一期工程占地40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投资2亿元;学校建有功能齐全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设施齐全的学生公寓、学生餐厅,以及全塑胶标准操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和文体设施。学校的建筑风格与布局,具有独特的文化品味:错落有致的建筑群、风格各异的修读点、碧波荡漾的凤凰湖,小桥流水,鸟语花香,环境优美,充分体现着人文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传统与现代的水乳交融。
根据学校规划,2005~2010年,学校计划投资2亿元,规划占地80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在完善已有教育教学设施的基础上,学院将按照建设数字化校园的理念,建设一流数字实验楼综合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期学生宿舍楼、后勤服务楼等基建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学院办学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满足在校生6000人的学习、生活的需要。学院中长期发展目标是经过5~10年的努力,将东方学院办成校风严谨、机制灵活、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应用型本科独立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秉承母体优良的校风、教风,依托母体一流的教育品牌、优质的教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凭借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在社会各界良好的影响,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贯彻“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一切为了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方针,努力为我国和山东区域经济的发展培养优秀财经人才。学院在与校本部“高位嫁接,承包办学”的基础上,坚持与母体错位发展;根据建设教学型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通过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计划调整等一系列的工作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东方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分类指导、柔性培养”的培养理念,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高质量的原则,纵向注重系统性、横向注重渗透性,构建立体、互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引进和推行具有高自主性、高弹性的完全学分制,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建立合理的基础课程平台,实施模块式课程组合,进行复合式能力培养;实施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设立奖励学分,激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学术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突出强调实践性教学,强调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为了更好地实现培养目标,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将在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前提下,对课程设计进行改革和创新,实行以通识课、泛学科选修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限选课和素质能力任选课为核心的具有特色的课程模式,其中包括“两优、两重、一适应”和“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按照“人才兴校”的理念走“人才强校、专家治校”之路,依托学校母体逐步建立起一支以首
为保障教学质量,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建立了严格的教学评价机制,对学院的教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指导与督查,评价结果存入教师教学档案,并作为学院续聘教师与否的依据;建立了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和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了教学信息员制度,听取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建立教师教学质量问卷调查制度,及时听取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逐步改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开拓就业市场。对学生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就业指导,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学校依托财税、金融行业和黄金企业优势,实施委培式、订单式校企联合办学培养模式。在培养方向上面向企业、服务企业、贴近企业,形成以就业促招生,以就业促发展的办学特色。经过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东方学院因严谨的教学和人性化的管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目前,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正处在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是硬道理,发展高于一切。全校师生员工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稳定发展、不断创新为主题,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扩大办学规模,全面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为创建一流的特色品牌独立学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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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等科目成绩较高,文艺、体育特长明显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尽量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凡有文艺、体育和其他专长的考生,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须在招生录取前与我校招生部门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明,经我校认可,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优先安排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认可省美术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奖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奖励、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档2000/年、二挡3000/年、三挡4000元/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勤助贷制度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热门本科专业(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14000元/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金融学(校企合作)专业18000元/年,普通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动漫方向)180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数字互动娱乐开发方向)28000元/年,其他普通类本科专业130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9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根据学生所选课程不同,学费会略有上下浮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奖励、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档2000/年、二挡3000/年、三挡4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政策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对山东籍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减免部分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经济问题。
第二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我校大学生服务中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月300元),对其进行帮助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文件(鲁教财字[2010]27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