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104国道旁)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945
学校董事会确立了五年内建设成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的目标,并聘请了原美国马里兰大学副校长、香港科技大学副校长孔宪铎博士出任校长,原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綦敦祥同志任常务副校长。孔校长满怀赤诚报国之心,将其创办国际一流大学的丰富经验带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05年6月份我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业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志着学校正向争创国内一流高职院校的目标迈进。 更多信息>>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专业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6)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
(8)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录取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8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规定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他生源地学生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出具在学证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生(大二年级、大三年级)可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比例为大二、大三在校生的1‰和0.5‰。毕业时优秀学生可参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参评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参评职业素养优秀学生、专业理论学习标兵、专业技术操作能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等七类荣誉称号,参评比例在15%-40%之间。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刘吉纯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设有“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入学时,对高考成绩优秀者均有一家比例的奖励措施,奖金自1000—5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