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邮政编码:264210
- 联系电话:0631-5700555 571168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326
- 官网:
- 招生网址:
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原威海广播电视大学、威海教育学院和威海市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2004年5月,与威海市技术学院合并,实行一个学院两块牌子。学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3048亩,全日制在校生22016人,教职工1230人,长年聘请的合作企业兼职教师400多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比例达到55%,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0名,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全国技术能手2人,省首席技师5名,省技术能手4人,省级技术技能大师2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3名。共开设13个大类56个专业,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4个,品牌特色专业12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64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2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7项。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务威海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对内放开搞活,对外开放办学;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为威海行业产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先后获得全国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牢固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不动摇,办学治校综合改革的经验等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等栏目专题报道,产生了广泛影响。
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坚持用优势专业对接优势产业、特色专业对接特色产业,以满足行业企业需要为导向,推动专业升级。建有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定点机构等62个培训基地。
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建有海大航海学院等3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另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了高新学院、蓝海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等18个校企地合作二级学院。牵头组建了威海职业教育集团等12个职业教育联盟(集团)。
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深化实训导向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基础课整合为1门,专业核心课压缩到6门以内,专业选修课拓展到全校。跨专业成立卓越学院,选聘校企高技能人才组建42个卓越工匠班,采用导师带徒模式培养大国工匠。
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以强化协同创新为重点,坚持科研工作日常化、产品化、草根化,联合企业搞应用性技术研究。成立了唯智科技园,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合作共建了果品研究院威海分院,把解决学校日常教学服务中的实际问题、参与企业真实的技术革新作为科研工作的主战场。依托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教育研究(威海)基地深化职业教育理论实践研究,提升内涵建设。
对内放开搞活,对外开放办学。推进“放管服”改革,编制下放事项清单,逐项推进流程再造。与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成立了3个国际职教联盟组织,成功组织实施上合组织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国-乌克兰科技创新研究院威海分院落户学校。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12345”精准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学以致用。建有“非遗学院”“新闻学院”等6个跨专业书院。坚持“学校的一切资源都是教学资源”,扶持学生成立小微公司,全面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引领发展。从严管党治党,推进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推进“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建设,大力推进党建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获评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山东党建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单位、省教育系统和威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数据截至2022年10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和韩语。
第十三条 录取男女比例要求
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只限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男性,其政治和身体条件需满足各省份相关文件规定。
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女生身高160cm 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 及以上;女生体重不超过(身高cm-70)×0.6,男生体重不超过(身高cm-80)×0.7;上下肢比例协调,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气质较好,有一定体育舞蹈或健美操等基础。
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男女生均可报考。若无从事海上运输行业就业意向的考生,无任何报考条件限制。若有从事海上运输行业就业意向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且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海事局《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标准(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各省份(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接受各省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高考考生,实行以下不同录取原则:
(一)山东省春季高考专业
依据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夏季高考定向培养军士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体检合格类别优先选择专业,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条件相同时以考生位次择优录取。其他未尽事宜执行上级文件要求。
(三)夏季高考普通类专业
对山东、河北、辽宁和湖南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规定,依据其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及专业(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内蒙古自治区,依据其投档方式,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其他省外招生的省份,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山东省夏季高考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达到或超过美术类专科合格分数线。学院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综合分数,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批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以上涉及的各类型招生专业,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做退档处理。考生成绩相同时,若相应录取原则里有说明,则按照说明执行;若无说明,则按照各省份(自治区)相关文件和投档规则依次择优录取。
若存在首次投档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后续批次投档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认同各省份(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份(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体检要求还须按照各省份相关文件执行,报考水上类相关专业且有从事海上运输行业就业意向的考生体检必须符合国家海事局《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标准。凡考生体检显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按“不予录取”执行。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体检舞弊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各省份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山东省夏季高考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达到或超过美术类专科合格分数线。学院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综合分数,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批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鲁班职业技能奖学金、创新创业雏鹰奖学金、文艺百花奖学金、体育先锋奖学金等多种奖励。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按照1000元/人·年预收,来校入住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住宿费现行收费标准为4人间:1300元/人·学年;6人间:1000元/人·学年;6人间(带独立卫生间和盥洗设施):1100元/人·学年;8人间(带独立卫生间和盥洗设施):900元/人·学年。
学校以“AAA”景区标准进行整体规划和功能区建设,拥有标准化学生公寓15栋、学生食堂8个、校医院1所,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大型体育场各1座。先后建成了威海市公共实训中心、红色大讲堂、装配式建筑体验馆、3D打印中心、智慧制造中心、美丽乡村研究院、汽车训练基地、拓展训练基地、运动健身与康复基地等教育教学场所。
食堂
学院现有学生食堂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