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无影山校区:济南市天桥区交校路5号 邮编:250023 威海校区:威海市双岛湾科技城和兴路1508号 邮编:264209
- 联系电话:0531-80687112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1510
- 官网:
- 招生网址: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山东省水运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1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整建制并入;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9年,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经过66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管、理”为支撑,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校,现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为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28万余名。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泉城济南,在济南、威海两地办学,设立济南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东校区和威海校区4个校区,在临沂市和威海市设有独立法人研究院。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建筑面积9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亿余元。纸质藏书220万余册,电子期刊140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3000余人,研究生700余人,在读国际学生8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900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63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490余人,硕士学位近900人,研究生导师170余人。学校现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5人,15人入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13个团队获批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20)》中,我校排名全国第162名,山东省第9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3名。
学校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起交通建设类、综合运输类、载运工具设计制造类三大优势专业群;设有19个学院(部),开设57个本科招生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硕士专业;具有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国际等效认证)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8门,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两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5项。
学校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50个,包括1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工信部实验室(山东)、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筹)、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5个省高等学校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交通运输行业)、3个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7个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6个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地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地市级工程实验室、4个地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此外,还有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十三五”以来,主持纵向课题860余项,纵横向科研经费累计约7亿元。出版专著210部,发表SCI、EI、CSSCI等收录论文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100余篇;获授权专利2300余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其中“黄河中下游地区粉土路基建造支撑技术及工程应用”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高效智能全环境模拟道路加速加载实验系统研发”获得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差异沉降智能感知、预警与精细化控制及应用”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与俄罗斯、白俄罗斯、英国、德国等近20个国家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生交流和学术科研合作。重视留学生的教育与培养,累计招收来自50余个国家的近1000名国际学生。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与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联合开设山东省第一家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顿河学院。积极开展境外办学,在泰国孔敬设立“山东交通-孔敬学院”,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设立中俄交通教育学院。
交通教育,累累硕果;筚路蓝缕,凝心聚魄。历代交院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创业的精神、创新的意识、科学的态度、务实的工作,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为建设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不断努力奋斗!
(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1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一)普通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安排录取专业(类)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类)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新高考投档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
2.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专业(类)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学校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定接收投档。
3.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飞行技术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河北、河南招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报考考生需与我校签订自费培养协议。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情况、背景调查、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甘肃招生。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均可报考我校。
进档考生,山东省依据平行志愿模式录取;甘肃省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甘肃、江苏招生。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均可报考我校。
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2009年有20个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分别为汽车类(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建设与装备)、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财务审计类(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商务类(金融学、电子商务)、管理类(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会展经济管理)、法学类(法律、行政管理),新生录取通知书将注明专业类别名称,给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更多的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机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一)奖助学金情况:
1.国家和省政府拨款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分三档,平均3300元/人)、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等对在学习、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2.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校长奖学金、校长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和学习帮扶奖等,每年有35%左右的学生可以获得此类奖学金。
3.设有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社会活动等方面较为突出的学生,主要包括蓝海建设慈善基金会优秀学生奖学金、福建铁拓83奖学金、博赛奖学金、甲骨文(多维)奖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助学金等。
(二)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贷款本息由毕业生自己偿还。
(三)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省政府拨款对山东籍全日制本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每年春秋两次,省下发名单)免除学费。据实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四)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广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鼓励学生通过诚实的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情况
学校对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采取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进行辅助,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
2.学校设立绿色通道,采取减免、缓交学费等方式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进行扶助。
(六)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据实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退役复学或入学后,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
(七)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
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由工作所在地教体局组织申请。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贷款本息由毕业生自己偿还。
(二)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省政府拨款对山东籍全日制本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每年春秋两次,省下发名单)免除学费。据实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广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鼓励学生通过诚实的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四)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情况
学校对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采取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进行辅助,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
2.学校设立绿色通道,采取减免、缓交学费等方式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进行扶助。
(五)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据实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退役复学或入学后,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
(六)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
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由工作所在地教体局组织申请。
学生宿舍
学校开设多餐厅、多窗口,其中第一餐厅为“网红餐厅”,第二餐厅内设有清真餐厅。学生可依据自身需求进行采购,饭菜的种类较多,能够满足来自粤、湘、川、鲁、东北等地学生的口味。
学校住宿费为1000-1300元/生.学年。新生暂按1000元/生.学年预收,报到后按实际住宿宿舍类别以及标准补交差额。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新生宿舍按学院、班级相对集中,长清校区公寓房间分为6人间和4人间。房间内配备床、桌、凳、橱、电风扇等基本生活设施。公寓楼内每层配有直饮水机、洗衣机等生活设施。威海校区学生公寓采用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房间为6人间。房间内配备上住下学型组合床,全部设有独立卫生间,公寓楼内每层配有直饮水机、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长清校区宿舍空调租赁,由学生与空调租赁承办企业签订租赁协议,以宿舍为单位办理租赁手续。租赁费用为340元/台*学年,另收遥控器押金100元/只。新生入学后可在校园现场咨询、办理。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学校学生采取买卡、充值的方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伙食的标准。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山东交通学院201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交通学院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交通学院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交通学院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交通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山东交通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山东交通学院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
山东交通学院2012研究生入学复试内容
山东交通学院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交通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山东交通学院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