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453
泰山学院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毗邻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建有国内首座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名字命名的图书馆——万里图书馆。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占地面积1445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80万元,实验、教学、网络设施先进,基础设施齐全。万里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65万册,电子图书9000GB。设有19个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2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246人,其中专任教师92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757人,教授、副教授33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级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国家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330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按照“品德为本、能力为上、分流培养、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学校是全省高校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之一。现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专业1个,校级特色专业25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近年来,先后完成192项教学改革课题,有14项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大学生“挑战杯”、科技文化创新、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电子商务、艺术和体育技能等各类比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70项、省级奖励450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屡创新高。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连续多年均在30%以上,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数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美术学、泰山文化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现有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7个。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培养,201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东北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体育学院、武汉纺织大学等5所院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校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6项,省部级项目140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56项;获专利54项;发表学术论文2565篇,被SCI、EI、SSCI、CSSCI收录526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08部。学校现有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2个,泰山研究院等科研机构14个,校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298个。
学校积极参与泰安市经济社会建设,大力实施服务泰安行动计划,开展应用型研究和产学研合作,在泰山文化研究、泰山文物普查、区域旅游规划、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培养、旅游管理人才培养、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小学顶岗实习、样品分析与测试等方面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注重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重视培养师生的开放竞争意识和交流合作意识。先后与美国、俄罗斯、乌克兰、日本、泰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自1982年开始常年聘任多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已接受5个国家的留学人员;1999年被国务院侨办命名为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每年都有多名教师被公派出国任教,已成功举办两届泰国华文教师培训班。2014年开始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圣劳伦斯应用文理和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近年来,学校坚持“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向善向上”的校风,倡导“勇攀奋进”的校园精神,秉持准确定位、扬长避短、服务地方、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在办学实践中初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优势与办学特色,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高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和山东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德育工作优秀单位等称号。
(截止2018年1月)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政编码:271000
校办电话:(0538)6715599
传真号码:(0538)671552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泰山学院新生录取原则
一、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三、公费师范生招生,按《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考生的录取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结果与录取条件及高考体检严重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舞蹈学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与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共同组织的舞蹈学专业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二、外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三、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录取时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美术学(含师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美术类)=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文学编导类)=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五、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2. 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结束时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山东省内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外省考生必须是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山东省内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是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外省考生必须是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各省招办根据文化课成绩按规定比例向学校投档。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社会体育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
四、我校录取的美术学专业新生入校后分油画、国画和书画三个方向。新生入校后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愿选择专业方向。
五、艺体类考生入校后要进行专业复查。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锦华之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十余项。设有勤工助学岗,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