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邮编363000)
- 联系电话:0596-2559550/2559551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117
- 官网:
- 招生网址: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前身是创办于1934年的福音医院护士学校,1985年更名为漳州卫生学校,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漳州医学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正式更名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占地面积812亩,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专任教师511人、外聘教师250人,博士15人、硕士289人,正高级职称48人、副高级职称158人。现有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2人、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培养人选1人、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市级非遗传承人3人、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50人次、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31人次、团队科技特派员14个。拥有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1个、省级高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
学院建有护理系、药学系、临床医学系、医学技术系、健康与保健系、口腔医学系、基础医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围绕卫生健康产业,设有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7个专业群,以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中医学、针灸推拿、预防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卫生信息管理、运动防护、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药学、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等23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和预防医学为国控专业,中药学专业群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群为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是中国针灸学会针灸康复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助产专业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分委会委员单位、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基地、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牵头制定助产国家专业教学标准。16个实训基地覆盖所有专业,面积达91982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25亿元,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实习教学基地201家,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坚持“3333”办学定位,立足漳州、服务福建、面向全国,为医药、卫生、健康3个产业提供技术与人才支撑,形成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为辅的3个办学类型,培养理论够用、技能熟练、文化浸心的3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教学基础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文化传承有效的3个发展目标。2022年,学院为社会输送适用型技术技能人才3412名,就业率90.83%,专业对口率为91.22%,留漳率为39.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八十九载栉风沐雨,铸就大医精诚;八十九载春华秋实,喜看杏林芬芳。学院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五一先锋岗、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贡献奖、福建省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学生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优秀单位、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连获十届福建省“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校园”,还是福建省平安校园、福建省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福建省红十字模范校、福建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福建省首批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福建省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试点学校、福建省节水型学校。
“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秉承“厚德、励志、笃学、尚能”的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围绕“12345”办学思路,继续打造特色鲜明的优质高职医学名校,努力成为福建省卫生健康职业教育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标杆。
(数据截至2023年5月)
更多信息>>奖学金设置
学院奖助贷措施:学院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外省经济困难生寒假路费补贴,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培养自立能力,缓解生活困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年4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学院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各种奖、助学措施。第三学年,眼视光技术、中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学生在实习期间可获得用人单位每月500~1500元的补贴。
收、退费标准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漳价〔2007〕费15号,漳价费〔2018〕10号、漳价审〔2012〕3号、漳价费〔2016〕16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等文件标准执行。若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6600元/(学年•人)。
住宿费: 四人间1200元/(学年•人)、六人间(西洋坪公寓)1020元/(学年•人)、六人间900元/(学年•人)、九人间500元/(学年•人)。安装空调的宿舍在上述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的费用标准如下:四人间100元/(学年•人)、六人间70元/(学年•人)、九人间50元/(学年•人)。
以上收费若有变化,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