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厦门市同安文教区五显中路280号厦门东海学院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112
学院网址:www.xmdh.com
学院简介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座落在“国际花园城市”—厦门。由全国地产开发百强企业和全国地产开发运营效率十强企业的泉舜集团举办。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条件优越,配套设施完善。学校目前设置有经济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航空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始终坚持走“育人为本,素质为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与北京通用航空集团、用友新道、大唐移动、厦门公交集团等知名企业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型合作办学关系,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招生、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模式,将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实现了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条件优越、教育质量优良的创新型高职院校。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今年高职招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达到“保底线”后,各类别考生均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出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对线上考生择优录取。录取排序时,出现同分情况时,按照投档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2)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土建类、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上两所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院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考试院公布的时间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福建省: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可优先录取的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简介
一、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每生每学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可一次性申请三年)。
二、 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3、 东海学院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2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200元;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300元。
4、 企业奖学金:“泉舜集团奖学金”、“天鹅奖学金”、“豪生奖学金”等等。
三、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校报到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500元,其中被评为特困生的,每生每学年4000元(需要县级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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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生资助办法
厦门东海学院助学金
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
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
注:学生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除艺术设计、会展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及空中乘务学费为8800元/年外,其余专业学费均为8500元/年。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投入成本实际收取一定的培训与认证费用。具体学费按照当年物价局批复文件为准收取。
二、收费、退费
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详见福建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本。
住宿费:我院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费1400元。
教材费:预收5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预收3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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