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东路1995号
- 联系电话:0592-3668017 0592-3668016 3668015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767
- 官网:
- 招生网址: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概况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2002年4月在厦门风景优美的鼓浪屿开始筹建,于2004年2月正式成立(国标代码:13767)。
2002年4月,学院始建于厦门风景优美的鼓浪屿。
2009年9月,学院整体迁至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作为新校区正式投入使用前的过渡校区。
2019年3月,学院正式落户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东路1995号,新校区占地200亩,总规划面积约16万平方,目前第一期投入使用的教学场地面积约7万平方;另建有可容纳1400人的实验剧场一座。从此,学院进入了跨越式的新的发展时期。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自建院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礼乐成人,有教无类”的理念为引领,以“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成果显著,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专业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得到了业内专家的充分肯定与社会的广泛认可。
学院具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00人,专任教师100余人来自于北京舞蹈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戏曲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等知名高校,其中,副高职以上职称占比25%以上。
学院现设有:音乐系、舞蹈系、戏剧与音乐剧系、编导与创意系、社会文化系、五年专教学部、公共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实验艺术团,计五系、两部、一院、一团。
系(部)专业设置:
音乐系:音乐表演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专业
舞蹈系:舞蹈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专业
戏剧与音乐剧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音乐剧表演专业、歌舞表演专业
编导与创意系:影视编导专业、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模特与礼仪
社会文化系:空中乘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体育艺术表演
五年专教学部: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音乐剧表演专业(面向福建省内招收初中毕业生)。
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思政课教研室、公共基础课综合教研室
继续教育学院:下设成教部、培训部
成教部开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专业,面向社会招收成人教育大专学历学生。培训部承担社会艺术培训工作。
2011年6月,经福建省教育厅和北京市教委批准,北京舞蹈学院福建函授站在我院正式设立,面向省内外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专业涵盖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教合一)、国际标准舞、音乐剧、公共事业管理。正式录取的考生由北京舞蹈学院进行学籍注册,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北京舞蹈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实验艺术团:为学生搭建社会艺术实践的平台。
学院发展至今,秉承“礼乐成人 有教无类”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市场需要的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技能的、知识全面的复合型艺术人才为宗旨,坚持特色办学,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4年受教育部和中国文联派遣,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艺术团赴法国、荷兰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深受各国友人的好评和欢迎。
2007年我院开办了福建省首个音乐剧专业并于2008年进行全国首部原创校园音乐剧《铁窗歌手》的创作及演出,赢得了省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这一创举也被省教育厅列为2009年“省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
2010年我院艺术设计专业采取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教学法,承接厦门市科技局科研项目“鼓浪屿三维仿真旅游导游系统”,项目成果获得省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同年,我院被评为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特色学校案例研究的全国首批5所"特色学校"之一。
2011年,由时任院长吕艺生教授主编的学院案例研究《民众艺术》一书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在全国出版发行,获得热烈反响。
2016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国际标准舞专业通过福建省教育厅审批正式设立,并面向全国招生。我院成为福建省内首个设立该两项专业的高职艺术院校。
2018年,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由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为骨干专业。
建院近二十年来,我院师生在各类专业比赛中屡获殊荣。其中,国家级奖项三十多个,省级奖项近百个。教师多人多次获国家、省市级专业赛事优秀指导教师奖、厦门市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创优奖、厦门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在办学实践中对艺术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走出了一条特色艺术教育之路。
校训:礼乐成人 有教无类
新校园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坐落在翔安文教园、大嶝岛和翔安新城之间的中心位置,占地200亩,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分为东、西两大区。目前新校园一期已投入使用,将为学生提供一个功能齐全、条件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按规划设计,东区拥有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剧场、专业教室、阶梯教室、专业摄影棚及服务用房等;西区拥有通用教室、演艺中心、学生公寓、教职工公寓、商务设施、活动中心、餐厅、体育场、泳池等。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 | 2023年我院院校代码 | 2022年我院普通高考录取批次 |
河北 | 1499 | 专科提前批 |
山西 | 1697 | 提前专科高职批(2023年未招生) |
内蒙古 | B86 | 高职高专批 |
辽宁 | 1362 | 艺术高职批;普通高职批 |
吉林 | 13767 | 提前录取专科批 |
黑龙江 | 9131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
江苏 | 2418 | 艺术类高职第一批 |
浙江 | 3551 | 艺术第二批高职;普通专科批 |
安徽 | 2655 | 省统考艺术高职批第四批;文理科高职(专科)提前批;体育专科批。 |
福建 | 7071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江西 | 6432 | 高职高专批 |
山东 | D767 | 艺术专科批 |
河南 | 9726 | 艺术专科批;提前体育专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 |
湖北 | T094 |
艺术高职高专批 |
湖南 | 3550 | 专科高职批 |
广东 | 13767 | 专科批次 |
广西 | 13767 | 专科提前批 |
海南 | 1217 | 高职(专科)艺术类 |
重庆 | 3522 | 艺术高职专科批 |
四川 | 3551 | 艺体专科批 |
贵州 | 2482 | 艺术类平行志愿高职批 |
云南 | 3524 | 高职专科批 |
西藏 | 202 | 提前批艺体类专科(2023年未招生) |
陕西 | 4730 | 提前批专科(2023年未招生) |
甘肃 | 2241 |
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 |
青海 | 3516 | 提前批录取专科(2023年未招生) |
宁夏 | 3590 |
提前高职专科二批 |
新疆 | 3768 | 专科零批次(2023年未招生)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我院2023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艺体类:
(1)福建省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其中,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体育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
艺体类考生按综合分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身体条件进行择优录取。
福建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2)外省(市、区)普通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省(市、区)艺体类考生,其高考成绩和艺体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大专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录取工作。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钢琴、古筝、打击乐等方向,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包含声乐(流行)、吉他、电贝司、架子鼓、键盘等方向。
加分政策
我院承认各省考生享受的高考照顾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承认各省考生享受的高考照顾政策,由学校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招收应、往届普高、职高、中专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考生参加高考,并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者专业校考。凡通过艺术类统考或者校考,并达到户口所在地规定的省大专艺术类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依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执行。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可申请8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5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生活困难的高考新生,可在入学前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学生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下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若申请国家助学金,贫困生为2800元/生/年,特困生为4500元/生/年,评定标准根据《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除此之外,学院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勤工俭学、校内奖学金等各类校内资助项目。
学生宿舍
按照闽价费【2007】179号文的文件精神,我院住宿费1500元-1300元-1100元/学年(分为4人间、6人间、8人间),不含寒暑假住宿费,房间有空调、独立卫浴、热水器、宽带入室.
食堂
我院拥有可同时容纳1000人的食堂,并配有日用品生活超市。
平均伙食标准
我院拥有可同时容纳1000人的食堂,并配有日用品生活超市。
收费项目 |
收 费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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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 |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年) |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年) |
舞蹈表演 |
18000 |
国际标准舞 |
18000 |
|
音乐表演 |
16000 |
现代流行音乐 |
16000 |
|
音乐剧表演 |
16000 |
戏剧影视表演 |
16000 |
|
播音与主持 |
16000 |
环境艺术设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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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设计 |
10000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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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编导 |
13800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3800 |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13800 |
社会体育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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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乘务 |
1000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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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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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宿 费 |
学院统一安排宿舍,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独立卫浴等,住宿费统一预收1300元/年,若有变动,按实际入住结算,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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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材 费 |
预收800元(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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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装 费 |
预收200元(购军训服及校服,仅第一学年收取,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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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费 |
预收80元(仅第一学年收取,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