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 联系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766
- 官网:
- 招生网址:
- 统一身份认证: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地处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市市区,与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博物馆、西湖公园相隔咫尺。学校建设园林式校园,四季飘香,开窗即景,古树名木随处可见,校园绿化率70%以上,是泉州市最美庭院绿化单位。
学校坚持“面向产业、服务地方”,以工为主,工、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开设32个本科专业;设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创意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并成立人工智能、ICT、智能制造等3个产业学院。目前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3个,省级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2个,省级高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个。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发展理念,秉承“知行合一”校训,全面强化三全育人,着力构筑产教融合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基础、强能力、能创新、高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第二届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建设单位等荣誉。获得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福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取得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特色学科、教学团队、科技创新团队、“双一流”专业、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双创教改试点专业、“双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一批省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成果。
学校强化实践教学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作用,建有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福建应用中心、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福建应用技术研究院、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卢秉恒院士工作站、4个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2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1个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建成包括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省级示范性校企共建、泉州市产业实训基地、泉州市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等多个实验实训基地,及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一批教学实验室;建有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示范点、福建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泉州市众创空间。此外,还与德国博世力士乐、费斯托集团、西门子、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177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牵头组建了泉州市信息、机械、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泉州市智能制造职业院校联盟。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目前已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实现多方面、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引进和共享优质国际教育教学资源。与美国宾州滑石大学合作开展“中美4+0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软件工程专业)”;与美国、乌克兰、匈牙利的多所高校开通学分互认、本硕连读和“国际本升硕绿色通道”等合作项目。与德国莱法州教育学院共建“中德(福建)教育合作与发展中心”,推动中德在人才培养、师资培训、产教融合及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合作,是教育部备案的优质省级师资培训基地。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成长在泉州的文化沃土上,洋溢着泉州的蓬勃朝气,承载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命。学校将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为目标,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开创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截至2021年8月8日)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
招生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10号)要求,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国家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以及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B类招生录取中,设置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专业志愿,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时,美术类文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美术类理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数学、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年。
2、励志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5000元/生•年。
3、学院奖学金
(1)奖学金
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2)单项奖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各级科技与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在校学生,奖励金额200-6000元/项。
(3)宇翔奖学金
奖励标准:2000元/人
(4)考研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考上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金额1000-10000元/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贷款,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院努力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此项助学金是面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学院按在校生的20%比例对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金额,其中5%左右的特困生每人每月300元;15%左右的贫困生每人每月150元。
3、勤工助学。在校内为贫困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并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为贫困学生安排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4、学生困难补助。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其困难的实际情况,实行“减、免、缓”交培养费制度。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800元人民币: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7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38800元人民币
(4)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420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
2、住宿费:6人间1900元/人·年,4人间2100元/人·年.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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