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471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地处福建厦门,创办于200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现有12个教学系(院)、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经、文、法、理、教育、艺术八个学科门类,有在校生近16000人。
学院建设一支以集美大学选派教师和自有师资为主体,以企业、行业外聘教师为补充的高素质专任教师队伍。自有师资中,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师、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会计领军人才等10余人。
学院形成“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以一流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学生实践能力提升为重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有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70多项。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等科研平台,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等各级科研项目近560项。
学院通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教育等第二课堂形式打造应用型人才培养“新引擎”。学生在“互联网+”“挑战杯”、电子设计、智能车、机器人等重要学科赛事中获奖近2000项。2023年,学院蝉联全国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科竞赛排行榜前3名,位列全国高校226名;进入第四轮“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机器人竞赛指数”全国排名前50%榜单,获评全国B+级,位列福建省本科高校第5名。
学院坚持开放协同的理念,与中软国际、华为、亚德客、京东物流、宁德时代等知名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班、实训基地、实验室等。与英、美、澳、新及台湾地区等10多所境外高校开展升学考研、学分研读、假期游学、交换生等校际交流合作。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高标准建设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游泳馆等,同时共享集美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校园环境优美,校区连同集美大学新校区的“嘉庚风格”建筑一起荣获“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
阳和启蛰,品物皆春。经过近二十年的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带着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秉承百年“嘉庚”薪火的诚毅之船将把好方向舵,择高处立、向宽处行,以积极向上的精气神、长远开阔的格局观、求真务实的干事风、守正创新的敬畏感,向着“一流诚毅”的建设目标不懈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除艺术类、体育类个别省份安排在提前批外,其他专业一般安排在本科批或本二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对艺术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的加分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要求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单项奖、学科竞赛奖励等。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一、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与学习进步奖不得兼得,其余各类奖学金一学期内可兼得)
1.专业奖学金:奖励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分三个等级:
一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人每学期1200元,受奖面3%;
二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人每学期800元,受奖面7%;
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人每学期400元,受奖面25%。
2.学习进步奖:奖励本学期的学习成绩名词比上一学期颈部幅度达到本班级实际在学学生数的50%及以上,奖金400元。
3.其它奖学金(指个人或单位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按设立者的要求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
二、单项奖学金:奖励某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贡献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每学年评定一次。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申请者必须是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申请资格),每学年评定一次。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全部为公寓式,分4人间和6人间两种,配设自助式自动化洗衣房、自行车房等辅助用房。每套公寓设有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配有空调、热水器、电话、校园网线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4人间每生每年1380元(公寓);6人间每生每年1092元。
食堂
新校区学生食堂为目前福建省高校最大的单体食堂,总建筑面积为16200平方米,共三层,每层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一、二层为大众化食堂,三楼将开设各种风味小吃。
平均伙食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闽价费〔2013〕167号、闽价费〔2014〕167号、闽价费〔2016〕188号、闽价费〔2018〕188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33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280号):
1、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供应链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
2、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
3、金融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航海技术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500元;
4、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
5、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
(二)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闽价费〔2018〕213号文)。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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