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登龙路99号
- 联系电话:0591-83969606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468
- 官网:
- 招生网址:
2001年,阳光学院由爱国华侨林腾蛟先生发起创立,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举办。学校于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2020 年获批2个国家一流专业,位居全国民办大学第3;连续三年立项国家项目数位居全国民办大学前3,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SCI/SSCI)位居全国民办大学前3。学校教学、科研、育人实力迅速提升,各项重要指标都在全国民办大学前列,综合排名位居全国436所民办大学前10。
21年来,学校坚持高品质办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近年引入百名博士,全军优秀博导、少将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教指委委员等50余位国家级人才,担任学校教学科研骨干,高层次人才水平和实力跻身全国民办高校前3强。目前在校教职工1000余人,在校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生,围绕未来科技与现代服务业,共设置38个本科专业,涵盖八个大学科门类。其中,AI、法学、金融等热门专业新生录取分数屡创新高,新生报到率连续2年刷新全省民办大学纪录,超过部分公办大学。
学校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的标杆,坚持“以父母之心办学”,贯彻“成材必先成人”理念,致力于培养健康体魄、阳光心态的一代新人。以扬长教育助推学生自信成长,通过“阳光悦跑”、“阳光悦读”等丰富多彩的育人活动,帮助学生养成终身受益的良好习惯。以真题真做领跑实训实战,通过“我的大学”个人成长微电影、阳光文化月等针对性的技能提升,打造“能说会跑,能拍会写”等一技之长。学校为学生提供考研升学、就业创业“两大赛道”,聚集校内外各种资源,全校一共配备3500名学业、成长“双导师”。办学21年,学校已培养35000名优秀校友,其中涌现出包括:华中科技大学85后的博士生导师、360首席安全官、高校骨干教师、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公司创始人等一大批职场达人、创业达人。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7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30%;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舞蹈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2.其他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如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则我校按照以下规则执行:在考生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在投档范围内,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凡报考阳光学院的福建省考生,加分照顾政策参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福建省以外其它省份的考生,我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照顾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投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可以转专业。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自主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均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 15% 以内。其他具体规定可以入学后咨询相关负责老师。?xml:namespace>
其它
奖学金设置
1.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阳光学院招生网
http://zsb.ygu.edu.cn/info/1008/1617.htm。
2.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3.学校设立“阳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4.学校设立“阳光学院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单项奖、学习单项奖、体育单项奖、文艺单项奖和学术科技单项奖。
5.学校设立“阳光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6000元,学院为其支付在校期间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贫困每人每年2500元和特困每人每年4000元;
学生宿舍
学生公寓配备空调、独立卫浴、热水器等设施,设有四人间(上床下桌),六人间(上床下桌),六人间(上下床)。
食堂
学校设有东区食堂和北区食堂。东区食堂餐饮供应风格迥异,菜品口味可谓覆盖天南地北,北区食堂装潢色彩鲜艳,是校内师生朋友圈常见的打卡圣地,两大食堂的各色菜品,无论是米饭,面食还是特色鲜香,总能满足五湖四海来的你们所需的酸甜咸辣各种滋味。
平均伙食标准
阳光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1.数字媒体技术、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广告学(直播方向)、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软件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工程造价、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学费为31000元/学年;
2.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学费为34000元/学年;
3.电子商务(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438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六期电梯宿舍六人间(上床下桌):2600 元/生·年
2.其他宿舍(除六期电梯宿舍)
四人间(上床下桌):2400 元/生·年
六人间(上床下桌):2160 元/生·年
六人间(上下床):1680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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