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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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莆田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1100
  • 联系电话:
    0594—2637164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1498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2
环境满意度: 4.2
生活满意度: 4.1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莆田学院学校简介

学校概况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获评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福建省花园式单位。

办学历史学校由原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原福建医科大学莆田分校、原莆田华侨体育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13年10月仙游师范学校整体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8年创办的兴化圣教医院附设护士训练班。

办学条件:新校区占地2970亩,核心区和工科组团建成并投入使用,近万名师生顺利搬迁。老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666.8亩,校舍建筑面积71.7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15亿元,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504多万册。拥有40个实验室,其中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个;实习实训基地304个,其中包括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直属附属医院1个,非直属附属医院4个,教学、实习医院38个。

办学思路:学校按照“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坚持“服务需求、贴近产业、强化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做优做强工医优势学科,做精做特人文社会学科,打造“工医占优势,人文显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科布局,培养上手快、能吃苦、有后劲的应用型人才,全面推进“红色、品质、文化、活力、美丽”五新莆院建设,奋力建成省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院专业: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金融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艺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护理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机电类、信息类、土建类、医学类、文化产业类、工商及公共服务类、环境与生化类、工艺美术类等八大专业群,涵盖了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经济学等8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1万人。

师资队伍:学校着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创新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培工程”“博士工程”“名校进修工程”“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坚持“外引”“内培”和“柔性聘用”并举,努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683人,其中专任教师124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575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046人、双师双能型教师718人。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闽江学者讲座教授20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B类人才2人、C类人才10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8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17人;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1人,福建省优秀教师6人,福建省教学名师4人。

研究生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深入推进导师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健全质量保障机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福建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和莆田市“343”重点发展产业体系提供高层次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有新闻与传播、机械、资源与环境等三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387人,与企事业单位共建优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8个。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现有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135人,已毕业51人,积累了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完善奖助体系。“十四五”时期要加快建成规模结构合理,体制机制完善,培养质量过硬,产教融合深入,服务支撑能力坚实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教学改革:学校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入选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注重实践教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是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单位。2013年以来,获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获省级立项;荣获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获批省级以上教学团队10个,其中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临床医学、工艺美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等6个专业成为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认证,土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环境工程专业接受了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2011年、2017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2018年,学校入选首批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1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批新闻与传播、机械、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专业的学位授权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获国家级立项,机电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获省级立项。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9项。学生在学科和技能竞赛中获国际级奖项36人次、国家级奖项1021人次、省级奖项1964人次。

科研工作: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32个,其中工信部科研平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特色新型智库1个、省公共服务平台1个、省级产学研示范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8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全校现有省级科研创新团队2个,校级科研团队78个。2002年以来,全校共承担校外科研项目280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7项、省部级项目472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10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400多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0项、授权专利1330项。2021年全校科研经费总投入1.24亿元,师均科研经费10.9万元。学校立足地域人文优势,深入开展妈祖文化研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妈祖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批为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妈祖文化研究中心成为第一批省社科研究基地和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研究基地,并入选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学校是国家体育总局妈祖民俗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全国台联海峡两岸妈祖文化研习交流基地、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妈祖文化研究基地,是福建省妈祖文化研究会会长单位。

合作办学:稳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美国新奥尔良大学联合举办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疗健康产业管理),与英国邓迪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20多个国外大学开展交流合作,学校跻身中国大学国际竞争力排行榜500强。作为福建省首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试点高校,学校从2011年开始,先后与实践大学、明道大学、嘉南药理大学、朝阳科技大学、弘光科技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大同大学等7所台湾高校开展合作办学。与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莆田市城投集团等150多个企事业单位开展政产学研合作。

服务地方:贴近莆田市产业发展的需要,与莆田市5个县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工业园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立莆田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莆田市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等共建产学研合作科研平台16个。通过参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途径,积极推介、对接科研成果。积极传承地方文化,深入开展妈祖文化、莆仙文化研究,积极参与妈祖祭典和重大赛事活动的表演、组织服务工作。

学校将秉承“厚德、博学、慎思、笃行”的办学精神,坚持开放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扎实推进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热忱欢迎八方有志学子报考我校!

学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单位:莆田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热线:0594-2637164        0594-2615956(传真)

网址:http://wwwNaNu.edu.cn   或  http://202.101.111.195

电子邮箱:ptxy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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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莆田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见当年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莆田学院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若考生所在省份可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录取。

(一)美术类各专业:

1、按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按非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计算公式得出的综合分(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150%。

(二)音乐类各专业:

1、按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按非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注:艺术类各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加分政策

       

按照各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录取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录取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各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录取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1个学期后,符合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的,可申请转专业,并依据《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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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国家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国家下达)。

3)国家助学金

普通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个档次,分别资助4500元/人/年和2800元/人/年,每年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由省厅统一切线认定。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可享受学费资助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者学费减免,按实际缴纳学费资助,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5)奖学金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具体详见《莆田学院学生手册》。

6)翁俊民奖学金

爱国华侨翁俊民先生在我校设立的“翁俊民奖学金”,奖励在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方面成绩突出者,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全校共50个名额。

7)文峰天后宫助学金

莆田文峰天后宫在我校设立的“文峰天后宫助学金”,用以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助学金额为2000元/人/年,全校共16个名额。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94-2685079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采取以下办法,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金额每年可达12000元。福建省学生的办理途径:需先通过“福建助学”APP系统申请贷款资格认定,再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福建省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当地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新生,将开辟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审核对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新生,可先暂缓缴纳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

(3)国家助学金:分为2800元/人/年、4500元/人/年两档。

(4)学费减免∶家庭经济特别闲难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学费减免。

(5)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15元,以具体工时计酬,每月报酬不超过600元;寒假每日按120元计;暑假每日按100元计;国庆等节假日勤工每日按120元计酬。

(6)临时困难补助︰因家庭经济困难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7)新生特别困难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后可向所在学院申请新生特别困难补助。

(8)寒假返乡单程路费补助:一般当学年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寒假返乡单程路费补助。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94- 268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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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一、我校学生全部住校内,实行公寓化管理,所有宿舍配备床铺、衣柜、书桌、电话、网线空调和独立卫生间,新校区宿舍还配备洗衣机。
   二、住宿费约1300元,以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通知为准。
     

食堂

        我校共有八个食堂,完全可以满足全校师生的用膳。

平均伙食标准

         我校学生平均伙食标准260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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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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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收费项目

 莆田学院收费规定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若有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价〔2005435号)文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的退费根据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执行。

普通本科各类专业(项目)学费标准如下:

1.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专业5040元/生•学年

2.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学年

3.医学类专业6240/生•学年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8000元/生•学年(该学费标准指在莆田学院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该专业学生视情况可前往美国学习3个学期,在美国学习阶段学费按美国新奥尔良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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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名单
  • 地址: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4221号 漳州校区:福建省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300号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
  • 电话:
    0592-2188888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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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华侨大学招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 电话:
    0595-22692017/0595-22692117/0595-2269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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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350116)
  • 电话:
    0591-22866857,2286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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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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