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 联系电话:0597-279375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1312
- 官网:
- 招生网址:
龙岩学院位于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客家祖地、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龙岩市,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福建省文明校园。
学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龙岩师范专科学校(简称龙岩师专),后几经调整,1994年更名为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福建资源工业学校并入,2004年升格为龙岩学院。在办学实践中,经过一代又一代龙院人的努力奋斗,学校形成了自己的优良传统和独特的精神文化品格,即“厚于德、敏于学”的校训,“根植红土、致力应用、彰显特色、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现有13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市、区)招收本科生,全日制在校生约1.3万人;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多位、教授100多位、博士200多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8人次、省级人才69人次,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4个。
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学校坚持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理念,现有本科专业43个,逐步形成了“以文理为基础,做强应用学科、做精教育学科”的“一体两翼”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一流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试点专业5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级学科13个。现有《家庭教育学》《客家文化概论》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4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1个。
学校着力强化科研创新能力,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技术转移中心等30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500多项。
学校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持续开展“百名教授博士进基层”“千名专家科技服务社会”等活动,组织教师深入龙岩市各县(市、区)开展技术帮扶和人才对接,倡导设立“奇迈科技创新基金”,解决中小企业技术难题;与龙岩市各县(市、区)、经开区政府共建校地合作平台;与龙岩市政府、厦门大学共建厦门大学龙岩产教融合研究院,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新格局。
学校持续增强对外联合培养人才能力,与省内多所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多所境外高校合作开展双学位项目和选派交流生项目,与台湾多所高校开展闽台合作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招收柬埔寨、喀麦隆等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规划教育用地面积1300多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2亿元,图书馆馆藏电子图书约180万册、纸质图书130多万册、纸质期刊约1500种,拥有现代化检索系统和镜像站点,是闽西最大的文献信息中心。
目前,全校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学校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动员全校教职工在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相关数据截至2023年5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及确定专业。
2.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份录取原则为: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分相同时, 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同分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根据未完成计划数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根据未完成计划数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对于按专业志愿投档的,学校将同一批次、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各省有单独规定的,按照各省规定排序;对于采用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对于不分文理科的批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对于新高考省份,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福建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投档分数高低录取。
面向外省招生的艺术类考生:音乐类(含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类(含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音乐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志愿和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美术类(艺术设计方向)专业,认可省外美术类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本二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统考成绩高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请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政策。网址如下:http://jwc.lyun.edu.cn/info/1175/2444.htm
其它
奖学金设置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政策:
1.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设立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10名,奖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班级学生数的2.5%、7.5%、15%;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年,据实评定。
3.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以申请3000元奖金。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根据《龙岩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二十二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800元/人·年;资助名额根据“福建助学”APP认定结果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接收助学贷款账号信息如下:户名:龙岩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罗支行,账号:13-710101040000744)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4.社会助学:社会爱心人士或企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
5.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在校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以及本人或父、母身患重大疾病等不同情况,予以一次性补助500-5000元。
学生宿舍
学校具有完善的体育设施、多种类的活动场所、方便实用的学生公寓和功能齐备的食堂等。
食堂
学校具有完善的体育设施、多种类的活动场所、方便实用的学生公寓和功能齐备的食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