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奉化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 鄞州校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编315100
- 联系电话:0574-88839045
- 上级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6207
- 官网:
- 招生网址: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统筹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国第一所药科类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国药监系统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全省第一所公办职业本科院校。 学校地处我国首位自然科学诺贝尔奖获得者药学家屠呦呦故乡宁波市,现有奉化、鄞州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33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校以实施职业本科教育为主,保留部分专科教育,谋划开展专业硕士教育。未来学校将通过拓展办学空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2000人左右。教职员工659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高级职称教师21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507人,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47名。 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致力于培养 “厚药德、明药规、强药技、懂智造、接国际”的高素质医药类应用型人才。“基于产教融合的药学类人才‘三药’职业特质培养模式建立与实践”项目获得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按照国家职业本科学校建设要求,学校紧紧围绕“育高素质人才,建应用型院校”的办学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打造以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为核心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协同发展的应用型学科布局。经教育部批准,2022年获批药学、护理学等首批职业本科专业16个,药学、中药制药等专升本专业13个,首批职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3700人。 |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以下简称“新高考改革省份”)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 (三)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四)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招生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如下: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实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五)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六)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七)学校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八)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 元/生/年;
(2)省政府奖学金:6000 元/生/年;
(3)远志奖学金:3000元/生/年;
(4)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 元/生/年;二等2000 元/生/年; 三等 1000元/生/年;
(5)单项奖学金 :800 元/生/年;
(6)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元/生;
(7)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生/年
(8)体育奖学金:体质健康优秀奖800元/生/年、体质健康参与奖最高300元/生/年、体质健康达标奖300元/生/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推荐参加出国(出境)交流、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学生宿舍
学校学生公寓生活设施完备,每个寝室均有独立卫生间和空气能热水,空调器、电脑宽带网接口、专用写字台、衣柜、书架设施等。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四人间住宿费1600元/生•年,六人间住宿费1200元/生•年,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一)本科专业
1.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药学、护理专业,学费为6325元/生.学年。其他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 企业数字化管理、应用英语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
(二)专科专业
1.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检测)、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中药学专业,学费为6325元/生.学年。其他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健康产品)、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
(三)学费具体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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