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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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学院地址:浙江·绍兴世纪东街770号 邮 编:312088
  • 联系电话:
    0575-88068177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4269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4
环境满意度: 4.3
生活满意度: 4.3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始建于1979年。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院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受浙江省政府委托承办浙江茶业学院。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占地面积43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9000人,教职工400余人。设有农业经济管理系、汽车技术系、经济贸易系、艺术设计系、旅游烹饪系、财会金融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浙江茶业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会展策划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等招生专业25个,形成了以“三农”专业为特色,以现代商贸专业为主体,旅游、艺术、汽车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近年来,学院得到了快速发展,党的建设、教育教学成果、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能力、办学条件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综合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显著提高。主持和参与建设国家教学资源库3项,牵头制定教育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2项,拥有中央财政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资助项目3项、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2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省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项、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1项、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单项试点项目1项、农业农村部首届涉农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名课名师”资助项目1项、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1项,获批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试点院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1项,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1名教师获评首届省教书育人楷模,受到省委主要领导接见。多名教师入选2022年“浙江工匠”培养项目、获得“浙江金蓝领”“浙江省金牌二手车评估师”称号。

招生就业呈现两旺势头。新生录取率持续提升,生源质量持续提高,高分段学生数增长趋势明显。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以上,专升本升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学院以“卧薪尝胆 励精图治”精神为内涵,以人文氛围浓郁的物质环境为依托,以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践行“四业贯通 四方满意”的办学理念,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志愿者之校”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机遇、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努力建设一所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涉农类高职院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浙江“两个先行”、绍兴“五个率先”做出农商贡献!

招生咨询热线:0575-88068177

学院官微: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招生官微: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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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考试院监督”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具体方式

1.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2.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专业分数级差:无

第十六条  专业加试:无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条例》

第三章  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可申请转专业:

1. 学生对其它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 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在复学时,转入的年级原专业已不再招生的;

3. 其它特殊情况。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准转专业:

1. 已成功转过一次专业者(包括放弃者);

2. 跨生源类别转专业者(提前招生、普高、三校、艺术类只能在同一生源类别内转,三校生在同一生源类别内不得跨专业大类转专业);

3.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者;

4. 转出和转入系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5. 五年制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者;

6. 已正式入学一年以上者;

7. 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的时间:

第一学期末前三周和第二学期末前三周为转专业申请时间,下一学期开学初为办理时间。

第二十六条  转专业的程序:

1.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系;

2. 转出系要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对不同意转出者退还申请表,对同意转出者转出系统一将申请表送至转入系;

3. 转入系根据各系情况进行考核、预录取,将不同意转入申请表退回给转出系,将预录取名单报教务处终审;

4. 教务处汇总转专业名单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未正式发文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在原专业学习并接受原专业所在系管理;

5. 转专业名单公布后一周内,转出系及时告知学生,学生凭经批准的申请表到转入系办理转入手续。

第二十七条  第二学期末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十八条  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所在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中,转入系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凡未修的课程均应补修;原专业已修且合格的课程可以转入新专业;转入专业未开设的课程,其成绩可分别抵充公共选修课学分。转专业学生须完成转入专业毕业要求才能毕业。

第二十九条  转专业后,学生须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三十条 参军退役复学的学生在上级政策许可情况下可优先考虑转专业,但新专业必须从一年级开始就读。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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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考研分数线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我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校内励志奖学金1000-3000/人•年。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我校设有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人•年、校内助学金1500/人•年。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医疗保险、技能培训券、伙食补贴及路费补贴、毕业生就业补贴等专项补助经费。通过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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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为四人或六人标准间,有独立的卫生间,有热水,配有空调、电扇、宽带网接口,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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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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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收费项目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学费 9000元/年;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6800元/年。 (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等3个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浙江省财政负担。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人·年,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3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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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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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传真号码:86-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 电话:
    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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