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294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有在校本科生7100余人。
学院设有文华校区和长安校区。文华校区地处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景区北侧、文化氛围浓郁的城西文教区内,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
学院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方针,以浙江财经学院雄厚的师资与教学条件为后盾,按民办独立学院运行机制进行办学,秉承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传统,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学院已经建立起适应独立办学需要的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学院已设有财政系、会计系、金融系、管理系、信息系、法学系、经贸系、外语系、人文系、艺术系、统计系和基础部等12个系部教学机构,各系部主任由浙江财经学院相关二级学院(部)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经过十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队伍中1/3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2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专业。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目前设有财政学、税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等26个本科专业。学院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9年面向浙江省招生 2150 人。
学院不断深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改革。针对学生特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显现可喜的成效,如在反映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数学建模、程序设计、会计信息化等竞赛和反映学生综合才艺的竞赛中,我院学生频频获奖:他们曾先后获得了2004年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三等奖,2005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浙江省三等奖,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优秀奖,省第三届武术锦标赛一等奖;2006年省大学生征文比赛二等奖,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冠军、季军,2007年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浙江省三等奖两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二等奖等;2008年省财会信息化大赛一等奖12人次,三等奖9人次,2008年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等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共有近68人次获省级以上各类奖项。
学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学生学习和创新的有效机制。学院按一定比例实施学生转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第三学年按一定比例(2%以内)转入本部学习,取得浙江财经学院文凭;学院还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其中最高奖金额达到10000元。同时,学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并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就业指导课正式列入培养计划。学院经过十年的开拓进取,在人才培养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全省同类高校前列。从毕业生流向看,我院2003届至2008届毕业生均有一定比例考取国家、地方公务员;每年有多人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进入高等学府、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的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士学位。
东方学院热忱欢迎你的加入
学校招生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东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 或 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招生热线:0571—87557460 87557461 87557462 87557463 88922730
88922767 87557464 87557465 87557466 87557480
传真:0571—87557480
学校网址:http://www.zufe.edu.cn 招生主页: http://zs.zufe.edu.cn
或 http://dongfang.zufe.edu.cn/
E—mail:cyzsb@z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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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我校按照浙江省艺术考试综合分,按艺兼文、艺兼理分别录取。
加分政策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赛区一等奖者,或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 在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6名及其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经全省统一认定或测试,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把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意识引入教学管理的全过程,改变高考专业定终身的现象,以利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我院经批准,学生转专业时间分别安排在其入学后的第二、三学期。经本人申请,课程考核,符合转专业条件者允许学生转专业。这对于高考成绩发挥不理想或志愿填报不当的学生,增加了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还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总体获奖面可达50%上。学校非常愿意把有限的教学资源用在学生身上投入,充分体现了学院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也提供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发展性资助项目立项等多种资助措施,来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东方学院是按民办机制运转的独立学院,按教学培养成本收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东方学院学生,每年可申请一定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每年6000元。因此,报考东方学院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