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江源路18号
-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877
- 官网:
- 招生网址: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坐落于“国际花园城市”、“南孔圣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13.6万元,纸质图书61.7万册,中文纸质期刊629种,数据库共23种。学校设有医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设置24个高职专业,形成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艺术设计、财经管理、休闲体育等6个专业群协调发展的格局,光伏工程技术、艺术设计2个专业被立项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项目。2019年12月,我校获评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8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463人,其中专任教师304人、实验实训教师23人。专任和实验实训教师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54人。学校入选省“151”人才、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省专业带头人、省拔尖技能人才17人,衢州市拔尖人才、市杰出技能人才、市首席技师、市“115”人才52人。另外,建有衢州市专家工作站4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校企共成长” 为目标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 》《计算机应用技术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获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1项,还主持省科技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省部级项目27项,授权专利776项。
学校以“尚德弘毅 知行合一”为校训,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着力体现思想道德、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辩证统一。积极推进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其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实训基地被立项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护理和艺术设计2个专业被列为浙江省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助产、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个专业被列为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针灸推拿专业为2021年高校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老年照护、云计算平台运维与开发等18个项目获批为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护理和艺术设计2个专业被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认定为骨干专业,现代护理实训中心和艺术设计实训基地被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认定为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目前共建有179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积极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学科(技能)竞赛,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以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623项,其中一等奖81项。学校先后确立了地掷球、健美操、攀岩等一批特色体育项目,摘得国家级锦标赛类金牌20余枚。近五年,学生就业率稳中有升,初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且就业层次逐年提高。
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组织开展的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得到社会各届的高度赞誉。学校设有衢州农民学院、衢州女子学院等社会培训平台,是浙江省护理人才培养基地衢州分基地、浙江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联盟衢州分中心和市养老护理教育培训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职工培训示范点”和“全国巾帼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2019年,学校联合地方部门共建“浙闽赣皖四省边际职业培训联盟”,共同致力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成立了衢州乡村振兴学院,搭建集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实践指导及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综合平台,助力衢州乡村振兴和大花园建设。
目前,学校坚持立足衢州、面向市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知行合一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良知和使命感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努力把学校办成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评价优良的优质高职院校。
2021年3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所有专业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九)学校对高职提前招生、五年制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奖学金设置
国家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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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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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8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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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5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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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优秀学生 |
6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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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助学金 |
一档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4500元/人·学年 |
二档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7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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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
退役士兵,全日制在读学生 |
3300元/人·学年;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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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助学贷款 |
校园地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生源地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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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学生;退役后,自主就业,再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学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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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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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审批先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后酌情予以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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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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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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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奖学金 |
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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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省级优秀毕业生奖金1000元/学年; 校级优秀毕业生奖金8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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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15元/小时,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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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
一档4500元/人·学年;二档2700元/人·学年(参照国家助学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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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新生补助 |
依据学校资助政策确定1000元/人或等价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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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礼包、节日慰问金、交通费资助等 |
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具体资助政策确定资助标准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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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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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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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毛氏助学金 |
资助标准:8000元/人·学年,仅限江山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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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助形式 |
通过赞助棉被、电话卡、军训服装等形式进行资助 |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助学途径有:(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自行在生源地或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2)学院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报酬上给予优惠;
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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