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
- 联系电话:(0572)2363678 2361230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875
- 官网:
- 招生网址: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公办高职院校,学校综合实力强,是浙江省首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和首批高校示范性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占地面积1200亩、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在校生16000人、教职工1300人的最美山地大学新校园正式启动建设。
学校下设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电梯学院、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信息工程与物联网学院、经济管理与电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2万人。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89人,硕博士教师550人,其中博士84人,“双师”素质专业教师占比85%以上。
学校现有高职专业35个,建设有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旅游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跨境电子商务、物联网技术和文化创意等6+N专业群。学校现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骨干专业4个,省“双高”建设专业群1个,省高校优势、特色专业9个,市重点专业5个。学校建有国家级重点实训平台4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及平台14个,市重点实验室7个。
近五年来,学生先后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银奖和各类技能竞赛奖共计849项,师生获授权专利402项。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留湖率达46%,全日制本科升学率达到20%左右,人才培养受到社会高度认可与广泛欢迎。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一)我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三)浙江省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招生录取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平行志愿”等规则录取。
(四)对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五)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专设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报到窗口。具体办法和程序见当年的《学生手册》。
学生宿舍
学生设有4人间和6人间宿舍。住宿上,学生宿舍均有独立卫生间、配备空调、热水器,独立衣柜等新型多功能家具。公寓生活区还有学生多功能活动室、超市、移动电信营业厅、自助洗衣机、直饮开水机等,配套设施齐全。
食堂
学校设有两个食堂,保障在校学生的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