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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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本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邮编:310053 东冠校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园区中路16号(离本部约3公里)
  • 联系电话:
    0571-87150116/87150181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2863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2
环境满意度: 4.1
生活满意度: 4.0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校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校”建设计划;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20年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学校曾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学校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浙江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浙江省文明单位,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是高职表演艺术类国家级14个专业教学标准拟制工作总领衔单位。

学校分滨文路本部校园和东冠校区,占地230多亩,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100余人,设有戏曲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手工艺学院、演艺与教育学院七大二级学院和附属中专(浙江艺术学校)、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实践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开设29个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声像工程技术和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是省级优势专业,戏剧影视表演、舞蹈编导、文物修复与保护、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声像工程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名师荟萃、人才辈出,为浙江文化事业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人才。文艺教育家黄源、京剧表演艺术家盖叫天、越剧表演艺术家姚水娟、昆剧表演艺术家周传瑛、王传淞、竹笛艺术大师赵松庭、音乐教育家周大风等先后在校任教。现有教职工522人,其中专任教师339人,占教职工总数的61.4%,副高以上专任教师151人,占比44.5%。学校现有文旅部优秀专家1人,省文旅厅优秀专家5人,省级专业带头人及培养对象12人,入选省舞台艺术“1111”人才计划教师4人,省级文化创新团队11个,聘任行业名家名师特聘教授34人,成立专家工作室12个。

学校被誉为“明星摇篮”,先后涌现出一大批杰出校友,如越剧艺术家茅威涛、戏剧导演杨小青、央视主持人董卿、影视演员周迅、舞蹈家山翀、民族器乐演奏家詹永明、吴蛮、形象设计师毛戈平等。兴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又培养出享誉全国的戏曲新秀陈丽君、王恒涛、青年舞蹈家殷硕、沈徐斌、青年歌唱家钟丽燕以及戏剧影视演员、舞美设计师和音响灯光青年专家等一批优秀校友。

学校积极服务地方文化发展,在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长期广泛面向全国和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层次各异、内容丰富的文化艺术培训工作,形成了社会培训的浙江品牌;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在整合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和非遗保护等相关教学资源及行业企业优质资源基础上,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学历教育和文化队伍培训“双轮驱动”。学校紧密围绕文旅深度融合战略部署,助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内涵发展,强化办学基础保障,全面增强核心竞争力,全力推进“双高”院校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艺术职业院校,树立中国艺术高职教育浙江样本,为“重要窗口”建设增添艺术职业教育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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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院系设置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专业介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1.高职提前招生

2023年我校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歌舞表演、文物修复与保护、学前教育(师范)等专业实行提前招生。提前招生对象为省内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高或中职毕业生(该类招生已在本年度5月底完成)。

2.单独考试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一项高职院校的入学招生考试。考生经职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成绩后,按规定参加全省文化统考。我校主要录取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批次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其他(学前教育)、电子电工类和计算机类考生。

3.定向招生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3〕9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招生计划32名,实行招生与招聘并轨,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因岗位需要,须进行专业素质加试,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的相关户籍考生,方可填相关志愿,安排在今年全省普通类提前录取。

4.艺术类统招

报考我校艺术类统招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2023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专业和文化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折合综合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应的院校(浙江省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我校艺术类统招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达到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第二批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参加考试并在艺术类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5.普通类统招

我省考生按规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统考和选考后,根据考生成绩分段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我校普通类各专业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的考生。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普通类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浙江省:

艺术类第二批录取

艺术类第二批按类别分段平行录取。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高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省外:一般专业分过艺术类省统考过合格线,文化分过省控制线,具体按对应省份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投档程序及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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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根据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700-45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5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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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校本部和东冠校区设有校内食堂,生活区滨江后勤也设有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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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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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收费项目

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按照6000-6500元/学年收取,艺术类专业学费按照9000-10350元/学年收取。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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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名单
  • 地址: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传真号码:86-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 电话:
    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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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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