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杭州市树人街8号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1842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一所由浙江省政协举办、省教育厅主管的社会力量办学本科高校。2004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视察学校,高度肯定了学校的办学道路并提出了殷切希望。办学36年来,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已培养出8万余名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人文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设有院士领衔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7万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图书馆藏书184万余册,电子图书约96万余种。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在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连续多年荣获第一。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学科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基础扎实、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4个省一流学科,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和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省行业平台,1个省创新团队,25个校级研究机构及平台。开设49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其中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1个省优势专业,1个省优势建设专业,4个省新兴特色建设专业,3个省特色建设专业。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示范中心建设项目,1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学校正加快建设交叉科学研究院、“医工信”研究及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平台。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200人,其中教师880人,博士近20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80.7%;正高职称教师90人。近年来,学校引进与培养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共70余人。目前,学校聘用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学校致力于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建有院士领衔的“树兰国际护理学院”“绍兴黄酒学院”“万科随园养老学院”“绿城智慧物业学院”等11个行业学院,通过校政企协同,产科教融合,大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和发展能力。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6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2个,教育部高教司“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9项。学校注重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的有机融合,建有“一园三区两空间一中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空间,在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中夺取一等奖,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银奖等各类大奖。近三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奖5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创业率保持在全省本科院校前十位。
学校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深化立德树人工作。有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入选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单位。构建两校区一体化育人格局,以“新思想导航”工程、“四季树人”校园文化建设、班团成才堡垒建设、“易班”平台建设等为载体形成“三全育人”长效机制。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与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白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斯里兰卡、泰国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70多所院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重视卓越人才培养,鼓励有志继续学习深造的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赴境外高校学习。
学校始终不忘“为国植贤”的初心,牢记“立德树人”的使命,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校训,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举措,力争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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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2008年招生章程(摘要)
1.学校录取代码:033 学校部委码:11842
2、校址: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
邮政编码:310015
3、办学性质: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
(2)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确定为英语。
(3)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校择优录取第一轮平行志愿所投档案的的考生;若学校考生生源充足,则视实际情况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大于1:1.05的比例提取档案;若生源不足,则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按未录满专业向考生征求志愿、降分录取、降分征求志愿等步骤提取考生档案,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B、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级差分值视生源情况定为1分到3分。
C、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15分以上(含);报考本科“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报考专科“应用德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
D、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挡;若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要求调剂录取的,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考生本人申请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的申请书,视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校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处(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1—88297000 88297025(传真)
邮 编:310015
电子信箱:mfq110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