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延边大学延吉校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园街道园校社区公园路977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211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184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较早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高校之一。现设有22个学院,76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017年,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237人,其中专任教师1,37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762人,具有硕士学位的53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789人,聘请了包括金宁一、陈芬儿院士等在内的100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为我校高端人才、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启动了“图们江学者支持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544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320人,本科生19,165人,专科生2,059人),来自24个国家的留学生277人。现建设有东北寒区肉牛科技创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朝鲜•韩国研究中心等48个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积极打造图们江论坛和长白山论坛两大国际学术论坛品牌。近三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项目、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等各类国家级、部委级项目188项;省级、厅级项目388项,国际合作项目24项;发表学术论文6,655篇,其中国际三大科技文献检索论文(SCI、EI、ISTP ) 1,293篇,SSCI、A&HCI、CSSCI期刊论文265篇;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奖项52项,获得专利99项。
学校坚持国际化战略,与29个国家和2个地区(香港,台湾)的276所院校和科研机构或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稳步发展留学生教育,获得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资格。加强“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建设,成立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延边大学中心、在韩国忠北大学设立孔子学院。先后与俄罗斯远东大学、日本明治大学、韩国首尔大学、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美国匹兹堡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交流互访的专家学者近千名。
校园占地面积367万平方米(其中,延吉校区226万平方米,珲春校区7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88万平方米。图书馆各类纸质藏书达200多万册。美丽的校园,优良的办学条件,完备的基础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整洁的学生宿舍、食堂,多功能的体育馆和活动中心,满足了教学科研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建校72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多元文化融合与创新的理念,形成了加强多元文化教育、培养具有跨文化素质民族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学校的发展也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董必武代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以及胡耀邦、江泽民、贾庆林、张德江、俞正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亲临学校视察工作并题词,为学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面向未来,延边大学将以传承民族文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类为己任,秉承“求真、至善、融合”的校训精神,继续发扬“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传承文化、突出特色,民族团结、共教共学,广泛交流、多边合作”的优良办学传统,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和吉林省“双特色”建设重大机遇,坚持人才培养核心地位,以一流学科建设为龙头,注重创新发展、质量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科学谋划学校发展蓝图,争取早日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延大梦”!
(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3月5日)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国家当年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朝鲜语、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汉语言专业招朝鲜族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新闻学专业答卷语种要求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原则上在平行投档省区根据生源情况按100%-105%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优先级高于无专业志愿考生。非平行投档单位在招生计划数1:1的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已经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改革相关政策执行。
5.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
6.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档分择优录取。
7.休闲体育(专科)专业: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体育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市专科合格线,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体育成绩较高的考生,体育成绩再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8.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辽宁省只招艺术(历史类)考生,黑龙江省只招艺术文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报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专业备注中的乐器计划择优录取。
我校在山东省招生的音乐学、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黑龙江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
9.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投档的省份,统一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10.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分项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1.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
12.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等国家类及地方政府奖助学金;朴文一奖学金、郑判龙助学金等20多项国内外社会类奖助学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