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650-17号(110169)
- 联系电话:02481270181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662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4662.jpg)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在全面擘画教育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的关键时期,整合了辽宁教育学院和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优质资源,在汇集省级科研、教研和师资培训三位一体优势的基础上,成立的一所公办师范类普通高校。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7.3平方米,专任教师146人,其中有博士13人,教授41人。
学校以“厚德泽人、笃行致远”为校训,建立了“包容、守正、求是、创新”的校风,树立了“教以文行、育以忠信”的教风,形成了“严谨、求真、勤奋、务实”的学风。学校时刻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全面提升师范教育职业化素养上,在全面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道路上风雨兼程,笃行致远。
学校除整合自身具备的学科和专业优势外,采取与省内多所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教学研究基地的幼儿园合作办学的模式,实行订单式培养,采用规范化、职业化的教学实训环境,带动全科型的教学培养模式,积极为学生量身打造“基础教育+艺术专长”的完美课程组合,使学生在获得师范教育的同时,拥有自身的艺术特长,让学生在众多的基础教育专业毕业生中出类拔萃。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期待着每一位有志于师范教育英才的到来!
对于每一个考生来讲,也许选择方向比努力更重要,专业的选择只有一次。我们能够给你N个选择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理由……
1.省内顶尖的教学、教研团队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教育学院)内设服务与支撑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辽宁省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辽宁省教育评估中心、辽宁省教师发展培训中心、辽宁省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教科研机构。在学校,你会遇到你人生中的良师益友,他们中有博士13人,教授41人,教师基本都是硕士以上学历,均具有双师素质,部分课程教师由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科研中心的教研员和专家兼任。这里的学习和生活,将会成为你终生难忘的经历。
2.立足基础教育的专业设置
为适应新时代学前教育对高素质、全科型教师的需求,学校整合自身具备的学科和专业优势,与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教学研究基地的幼儿园合作办学,实行订单培养。设置了以学前教育(师范类)为主,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等几个与学前教育相关的专业。为学生量身打造了“基础教育+艺术专长”的完美课程组合,保证你会学到与基础教育高度关联的、最新的、前沿课程,可以使你在获得师范教育的同时,拥有自身艺术特长,在众多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中出类拔萃……
3.真实的、全科型的、职业化的实习实训环境
学校拥有辽宁省实验中学、辽宁省实验学校、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辽宁省光明学校四所直属学校,是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现拥有钢琴房、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电钢琴琴房、画室等不同种类的实训室。运用这些规范化、职业化的教学实训环境,带动全科型的教学培养模式,可以使你时刻置身于真实的教、学、研、训的学习环境之中。
4.美好的就业前景
学前教育师资短缺,严重困扰着基础教育的发展,国家亟需大量的有志于基础教育、有艺术特长的青年加入到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中来。学校全程真实的、职业化的、规范化的、全科型的教学实训环境和培养模式会使你更受用人单位欢迎,让你和国家的未来都变得越来越美好。
5.命运因选择而变得精彩
学校不仅为你提供单学科的教育,我们还会挖掘你的天分,培养你的沟通、交流技巧,训练你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管理能力,对你进行全科教育。走出校园大门的那天,你将成为一个具有艺术特长的、在教育领域全方位发展的全科教师。你会发现,命运会因为你选择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而变得更加精彩……
6.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
学校不崇尚只学习不放松的学习方式,我们为你提供多种与全科培养相关的课外活动和社团活动。除常规文体活动外,学校还定期组织国际交流、艺术节、舞蹈大赛、青年歌手大奖赛、校园好声音、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带给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立德树人,聚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是学校不懈的追求。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乐为有志于基础教育的英才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培养,乐为你们开启未来教育的成功之路而笃行之……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投档后按计划、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进线后,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进线后,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申请一次,一等每生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2750元。
(2)国家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8000 元。
(3)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办法与国家奖学金相同。
(4)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5000 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每学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 元(学费+住宿费)。
(6)学费减免:孤儿学生免除全部学费和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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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费45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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