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526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4526.jpg)
一、学校概况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专门为残疾人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技能人才及特殊教育教师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在国内特殊教育院校中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作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学校占地面积近300亩,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余元,可同时容纳3200人学习、培训,各类教学用房功能齐全。
目前,学校共有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艺术设计、美术(书法)、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及方向,主要为残疾人及为残疾人服务的学生提供中、高职教育。其中,康复治疗技术(推拿)、艺术设计、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等7个专业及方向主要以招收残疾学生为主。学校引入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目前,在校学生1300余人,2017年残疾学生就业率达到75%以上,健全学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十三五”末期,学校将实现建设“康复+教育+体育”全面均衡发展的办学目标,推动辽宁省特殊职业教育职教集团建设工作,建成康复示范院系,培养专业的康复人才,建成智慧化校园。突出学校行业办学特色,实现为全省残疾人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及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高等专业技能人才的发展目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二、办学优势
(一)办学条件优势
学校新校区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是全国目前建设规模最大的残疾人高等职业院校,拥有现代化的校园、完善的教学设备、全国领先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接受高水平学习与技能培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秉承残健融合、专业融合的理念,目前已经形成了适合视障、听障、肢体障碍学生就业的专业及为残疾人早期教育和康复事业服务的各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学校加强内涵建设,积极探求跨越式发展之路,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的国内一流的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和特殊教育师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二)师资队伍优势
学校积极建立“外脑智库”,不断扩大外聘教师和专家规模,充分发挥外聘兼职教师的作用,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为强化教师职教理念、教学基本功、教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技能大赛指导等能力,选派骨干到相关企业、事业单位、院校、博览会考察学习;组织专业教师参加教学实践培训班、盲聋教育培训班、创业指导师培训班、学术年会、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训等,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同时,聘请教育部、职业教育研究所、高校等专家进行校本资源库建设、课程改革、创新创业、专业前沿等系列培训。
近年来,教师获“凤凰创壹杯”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等国家、省、市各类奖项共计40余项。
(三)专业特色优势
近年来,学校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紧扣“特色兴校”主题,不断进行市场调研和论证,下大力气强化专业建设,针对残疾学生、健全学生的学习就业特点及残疾人教育、康复需要,现开设特殊教育、康复治疗技术(推拿)、康复治疗技术、艺术设计、假肢与矫形器技术、康复辅具器具技术等适合残疾人就业和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其中康复治疗技术(推拿)和艺术设计专业为我校的特色专业,已拥有多个校内实习实训室。2018年新增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两个专业,添补了省内专业空白。
(四)学生就业优势
国家大力扶持残疾人就业,相继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鼓励企事业单位按照比例接收残疾人,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学校通过紧盯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加大校企深度合作、引入企业进校园、参与校企联盟建设,深化就业指导、完善就业推荐等一系列措施,实施校领导包系、系领导包专业、教师包学生的“三包”和残疾学生“一人一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就业有保障的工作体系。目前已建立了28个校内实训室,与沈阳威远义齿加工厂、沈阳东兴木业有限公司、辽宁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沈阳德华红缨幼儿园等16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设成学校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
更多信息>>奖学金设置
(一)奖学金政策
1.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约为2%,5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二)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学年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三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籍在校学生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比例约为在校高职学生的1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在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资金设立学校助学金,帮助解决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享受该项助学金的具体人数和金额根据当年学校申请和财政厅批复的实际数额,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学习、生活表现而确定。
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学生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费减免政策
1.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文件),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2.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辽财教〔2012〕915号)文件精神,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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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人/年) |
住宿费 (元/人/年) |
办学地点 |
1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4500 |
200 |
校本部 |
2 |
电子商务 |
3 |
4500 |
200 |
校本部 |
3 |
康复治疗技术 (推拿) |
3 |
4500 |
200 |
校本部 |
4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4500 |
200 |
校本部 |
5 |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工艺技术) |
3 |
4500 |
200 |
校本部 |
6 |
特殊教育 |
3 |
3000 |
200 |
校本部 |
7 |
艺术设计 |
3 |
6000 |
200 |
校本部 |
8 |
美术(书法) |
3 |
6000 |
200 |
校本部 |
9 |
学前教育 |
3 |
4500 |
200 |
校本部 |
10 |
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
3 |
待定 |
200 |
校本部 |
11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3 |
待定 |
200 |
校本部 |
※注:1.住宿费按照物价局最终审批为准,多退少补。
2.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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