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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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 民办
  • 详细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北路167号
  • 联系电话:
    0429-5418666
  • 学校性质:
    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3900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3.7
环境满意度: 3.9
生活满意度: 3.7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财贸学院学校简介

辽宁财贸学院现有在校生10501人,专职教师668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24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355人。设有经、管、文、艺术、教育、工等六个学科门类共31个本科专业,是一所以经济、管理为主体,艺术、体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

校园占地面积1094.8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各类专业实训室41个,游泳馆、篮球馆、排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网球馆、健身馆、健美操馆、舞蹈教室、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田径场、高尔夫模拟练习场等体育场馆19个,文化体育设施齐全。

学院建成了由3000多个红外高清摄像头组成的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监控网络;建成了24小时免费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教学用计算机3876台,电子图书420万种,电子期刊1394种,数据库19个,网络课程资源316门,资格类考试培训视频及模拟试题共9个大类206种。

学院自主研发了获得国家专利的企业会计全岗位、银行综合业务、审计、税务、期货与证券等五个模拟实训平台,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让学生毕业即能就业。所有教室(共计18648个座位)全部是触摸式数字一体机的互动直播教室,学生通过校园网随时可以回看每一堂课程的教师讲课画面,为学生复习和再学习提供条件。

学院建立了涵盖所有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的动态试题库,所有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方式随机自动组卷,考试成绩实时公布。建成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资源共享的智慧化校园,实现了办公无纸化和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的实时信息统计和信息反馈,学生入党、评优、班级干部选举、奖学金评定等全部采用校园网进行投票,实时统计并公布结果。为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师生学习与生活提供了支持与便利。

学院建设了占地235亩,设施农业面积100904平方米的生态农业示范园暨素质教育和实训中心为食堂提供绿色蔬菜,同时为学生实训和艺术创意提供场地。

学院建有占地297亩、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的创新创业科技园,打造集产业聚集、创新发展、技术支撑、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就业基地、创业基地,这是民间资本建设园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探索,也是高等学校参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创新之举。学院与地方政府积极开展校地合作,强化办学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联合开展农产品等包装设计,特别是帮助泳装企业改进加工工艺30多种,设计泳装款式200多种,填补了辽西地区泳装设计人才培养的空白,提升了葫芦岛泳装产业的影响力。

学院师生自行设计、建成了3.5万平方米的红馆,以习总书记“红色基因代代相传”重要思想为脉络,以中国共产党走过的革命、建设、改革三个非凡历史阶段为主线,设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铸就辉煌三大板块,全景展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天辟地、自强不息、创造伟业的97年风雨征程,全景展示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建设集党史、中国革命发展史、国防与军事素质、民族复兴教育于一体的时代课堂、人文课堂和红色课堂,诠释革命传统和时代精神,打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实践教学基地。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着眼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确立了“建设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赞誉一流高校”的辽财梦,树立了“在辽财不为财,要为财离辽财”的辽财追求,培育了“只争朝夕,勤俭建校,廉严实优,务实求真”的辽财精神,实施“三三工程”,坚持在“三个深入”(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活动场所)中谋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在“三个及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在“三个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行动落实)中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性,注重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努力实现育人观念上的“二二四工程”,即:“两个转变”(把思想道德的软指标转变为硬指标;把能力素质的窄指标转变为宽指标)、“两个拓展”(在做人上,把思想道德的试卷评价拓展到课外的行为评价、社会评价上来;在做事上,把能力的课内考核拓展到课外解决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评价上来)、“四个创新”(着力在对学生评估体系、教学改革、第二课堂活动和增强课堂实训上进行创新)。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师生获得国家级奖励269项、省级奖励427项。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文明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优秀贡献集体”、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2016年、2018年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显示,学院本科教育各项满意度均高于全国平均线10个以上百分点。在2019年1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是五个发言高校之一。

辽宁财贸学院全体师生将朝着建设“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赞誉”的一流高校的目标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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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院系设置
辽宁财贸学院专业介绍
辽宁财贸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辽宁财贸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第五章 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经学校审核确认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4.休学创业和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其它专业转入有特殊要求专业的;

4.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5.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

6.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7.休学期间以及应予退学者;

8.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院同意和转入学院考核认可,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在全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为其办理转专业手续,并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和财务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手续,应在每学期期末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其它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院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20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0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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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录取分数线
辽宁财贸学院考研分数线
辽宁财贸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我院所有学生都可以按有关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学院设置学院奖学金和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学院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学金600/学年,二等奖学金300/学年人,三等奖学金100/学年每人。

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凡我院在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署名;校名;且为第一作者,均可申请科研成果的奖励。

1.竞赛奖:

参加全国规模的竞赛(或评选)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参加全省规模的竞赛(或评选)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参加全市规模的竞赛(或评选)获得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00元,50元。

2.论文奖: 

在国家级、省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或文艺作品,每篇分别奖励200元、100元。

3.发明奖:

获得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科技成果被采用奖励3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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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辽宁财贸学院共有学生公寓10栋楼。其中1、2、3、4号为男生公寓,5、6、7、8、9、10号是女生公寓。除了10号公寓外都是六层楼。每间公寓分为四人间、五人间和六人间。学校根据男女性别随机分配。四人间和六人间是上床下桌(四人间无独卫),五人间是上下铺型(独卫)。床上用品学校会统一发放。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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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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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收费项目

1.学费收取标准:

(1)经济学                                   26800元/年

(2)数字经济                               26800元/年

(3)金融工程                               26800元/年

(4)互联网金融                            26800元/年

(5)国际经济与贸易                     26800元/年

(6)贸易经济                               26800元/年

(7)体育教育                               26800元/年

(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6800元/年

(9)人工智能                               26800元/年

(10)软件工程                             26800元/年

(1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6800元/年

(1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6800元/年

(13)会计学                                26800元/年

(14)人力资源管理                      26800元/年

(15)财务管理                            26800元/年

(16)审计学                               26800元/年

(17)行政管理                            26800元/年

(18)电子商务                            26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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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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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山校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编:110036 蒲河校区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编:110136 武圣校区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 邮编:111000
  • 电话:
    024-62202299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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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 公办 甘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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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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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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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4-89724466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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