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 联系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201
- 官网:
- 招生网址:
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设置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现有42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招生,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9万余人。
办学优势 学校现有国家级专业改革项目2个;国家级“新工科”项目2个,其中首批新工科项目验收获得优秀,是全国唯一一所获评优秀的民办高校;获批首批“新农科”项目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示范专业14个;省级优势专业10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创新人才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25人。
教学条件 建成了适应专业群发展的15个实验中心、147个实验室,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各类实验示范中心8个。学校建立深度合作校外实践基地176家,其中13家被评为省级校外实践基地。
校园生活 学校按照“上床下桌、空调入户”的标准实施了学生生活区建设,建有设施齐全的体育馆、健身房和大学生活动中心;数百个学生社团组织致力于为同学们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生活。
就业前景 学校与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30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深度校企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列武书连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第16名,荣获了“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几年,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成绩十分突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我校位列2018-2022年全国“民办及独立学院”大学生竞赛榜第6名(辽宁省第1名)。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4-56618888,56618811,024-56618855
专科招生咨询电话:024-56618038,024-56619660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学院网址:www.si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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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专业: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专业: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转专业工作集中组织、统一办理,本科学生给予两次转专业机会,分别在大一上学期修读结束后和大一两个学期修读结束后组织,一般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组织,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汇总并初审后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通过初审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示5天。成功转专业学生,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初或大二上学期初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刻苦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2019年标准)
(3)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一览表
等级 |
奖励金额(元/人·年) |
|
本科生 |
专科生 |
|
特等奖 |
10000 |
5000 |
一等奖 |
4000 |
2000 |
二等奖 |
2000 |
1000 |
三等奖 |
1000 |
500 |
专项奖 |
1000 |
500 |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6)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征集志愿除外),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普通类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数点后4舍5入计算)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普通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②国家卓越农林
我校园艺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改革试点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学生,高于我校在该省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专业
辽宁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艺术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宿舍
学校有7个食堂,其中中苑有4个食堂,东苑有2个食堂、西苑有1个食堂。
学校大学生公寓中心共有二十余栋宿舍楼,分为东苑、中苑、西苑三个生活区,全部带有中央空调。以六人间上床下桌为主,全部配备设施齐全的盥洗室、洗衣间和晾衣间,为学生们提供整洁、舒适、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
住宿费:2000-4000元/人·年
食堂
我院学生食堂宽敞整洁,设施齐全,可为广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平均伙食标准
每生每月700-9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