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
- 联系电话:0411-62770151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198
- 官网:
- 招生网址: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东北首家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立的独立学院,是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新型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地处“全球环境500佳”、“中国十大最具竞争力”的滨海城市--大连,校园占地761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学院拥有各类实验室、计算机室、专业教室、创新实践室、实训实践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共计146个;教学计算机2783台;各类教室座位19418个。学院图书馆面积2.
学院根植于大连理工大学,由大连理工大学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学院充分发挥大连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设置专业,目前设有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与自动化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等6个学院和工程实践中心,52个本科专业(方向)。学院面向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本科生8700余人。
学院依托大连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注重优良学风建设,面向学生,服务社会,实施“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方案。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治学态度严谨,办学特色鲜明,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理念,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建设一流环境,实施一流教育,创办一流学院,培养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打造社会知名的品牌专业,把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新型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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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加试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高考总分 ╳ 50% + 专业课总成绩 (除辽宁以外的省份)
综合成绩= 高考总分+ 专业课成绩╳ 2 (辽宁省录取原则)
注:所有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在辽宁、山东、黑龙江、河北、河南、山西、江苏承认当地艺术联(统)考成绩,在内蒙古只录取取得我院艺术加试合格证的考生。
加分政策
参照当地招办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参照当地招办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报到时、入学1年后,在学院教育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可调整专业(建筑学、艺术类专业除外)。
其它
因学院全面强化英语教学,所以学院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学院在确定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理工类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史类主要参考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进行取舍。
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奖学金设置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并能提供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此外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从200元到3000元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学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嵌入式系统)、网络工程、工程造价、测绘工程13,000元/年;
建筑学、艺术设计14,000元/年。
英语、日语、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广播电视新闻学等专业12,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11,000元/生·年;
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等专业10,000元/生·年;
住宿费均为1,2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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