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 联系电话:02431975263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1632
- 官网:
- 招生网址:
沈阳工程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2年)与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47年)合并组建的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省属本科高校。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
七十余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凝聚发展力量。学校是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基地,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在全省公办本科高校名列前茅,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高校”“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教育系统雷锋式学校”“沈阳教科系统先进党委”等称号。
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现有主校区、科技园区和产业园区,占地面积近86万㎡,建筑面积近46万㎡。设有研究生部、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1个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拥有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设有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2个方向),开设33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28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2人,获评辽宁省“特聘教授”“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才”“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省级尖端人才20人,沈阳市领军人才、拔尖人才38人。
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76门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拥有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累计孵化科技企业180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等20余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在沈北置业企业4家,为沈北新区产教融合园输送高成长型科技企业2家,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现有省市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21个,省级科研平台1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0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19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08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92.18万册、电子图书29.4万册。校园网以万兆为主干,实现教学区、图书馆、学生宿舍区有线和无线网络全覆盖,构建了校级网络信息及资源共享平台。
学校坚定地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与国家电投东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国家电站燃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沈飞新松等辽沈地区及驻辽驻沈等大型国企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7个二级学院聘用了企业兼职副院长,与多家单位实现“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3家联合培养单位获评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学校获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一等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近五年来,成功获批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省级项目361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多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学校着力培养红心向党、技术报国、又红又专又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放飞白鸽”大学生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工程获评第九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和辽宁省教育系统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社会实践项目获团中央表彰1项,省市级奖项50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获批“辽宁省首批创新创业学院”“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航空技术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等20多所国外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分别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和俄罗斯乌法国立航空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加拿大红河学院合作举办的红河国际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工科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软件工程专业引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
奋进新征程,沈阳工程学院将秉持“明德致知、精工博学”的校训精神和“服务电力、服务辽宁,以工促师、应用为本,产教融合、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强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发挥能源电力行业特色优势,积极融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低碳校园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以应用型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提升层次为目标,以人才建设为抓手,以守正创新为动力,以特色发展为导向,以开放合作为突破,以文化传承为引领,以依法治校为保障,以“五项计划”推进“八大工程”,努力朝着“办学创特色,专业创一流,学科上层次,学校上台阶”的目标阔步前行,为“建设在能源电力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效支撑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
(2)按照“专业组+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3分,2、3志愿2分,3、4志愿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的处理
学校采用考生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若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如生源地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有明确说明,则以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6.在最终录取之后,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44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爱心助学基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
(2)红河国际学院(中加合作办学)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和访学激励金。
(3)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设有专项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认定过程、认定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申请免学费、住宿费。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44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爱心助学基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
(2)红河国际学院(中加合作办学)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和访学激励金。
(3)AISEC项目专业设有独立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申请免学费、住宿费。
学生宿舍
学校建设有12栋学生公寓与1栋留学生公寓,2023级新生寝室设为6人间与8人间。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选公寓和床铺。
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食堂
学校有四个大型食堂,有清真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一荤两素8元,米饭管够,有免费汤。
普通类本科专业学费:4,800—5,2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科专业学费:22,000元/生/学年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招生专业学费:2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600元/生/学年或9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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