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辽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 联系电话:0411-87403633、8740366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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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网址:
- 统一身份认证:
大连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始建于1949年4月成立的大连大学(1950年7月大连大学建制撤销,1978年10月成立大连工学院旅大分校,后为大连工学院分院,1983年11月大连工学院大连分院独立办学更名为大连大学)、1948年3月成立的关东文法专门学校(后为大连师范专科学校)、1950年10月成立的旅大市卫生学校(后为大连市卫生学校)。1987年10月,大连大学、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大连市卫生学校三校合一,组建新的大连大学,大连大学设工学院、师范学院、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12月,大连铁路卫生学校并入大连大学。
多年来,大连大学在先进大学文化的引领下,秉承“让每个人都成功、让每个人都快乐”的核心理念,发扬“立德树人、崇学笃行、兼容并蓄、创新超越”的连大精神,倡导“崇尚学术、崇尚科学”的优良校风,团结奋斗,坚持“以贡献求支持、求发展”,实现了跨越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法学、经济、教育、文学、艺术、历史、理学、工学、医学、管理10大学科门类,主要办学指标和综合办学实力进入辽宁省高校前列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公布的201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单中,我校位居178名,位列省内高校第7名,大连高校第4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6400余人(含2所附属医院)。校本部教职工1600余人,正高职174人,博士生导师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57人,专任教师983人。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金普学者”系列计划,大力强化“大连市人才储备基地”的功能。目前,学校有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特聘教授10人,省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7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3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优秀专家7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8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9名教师入选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大连大学现有20个一级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二级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共有7个省重点(培育)学科,8个学科入选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2个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1个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学校设有25个学院,64个本科专业,2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含研究生1000余人)。
学校占地面积12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藏书170余万册。由综合体育馆、中心体育馆、网球馆、游泳馆等组成的体育场馆面积达2.07万平方米,体育设施达到国际比赛标准。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及卓越计划项目6个、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2部、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单位)及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2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示范性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重点支持专业、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转型发展试点专业、转型发展示范专业、国际化试点专业23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7个,省级精品类课程27门,省级“十二五”规划教材7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是省微电子通信与IT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以科技创新推进事业发展,科研实力显著增强。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和辽宁省创新团队6个,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3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3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智库研究基地等。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项目始终处于省内高校的前列,年全口径科研经费超亿元;承担了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标志性项目。学校先后获批7项国家科技奖,覆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获批近百项省部级奖。在2018年,学校再获国家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辽宁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及其他省部级奖高质量奖8项,获辽宁省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学校发表SCI、SSCI、EI、CSSCI等检索论文1300余篇次,获授权发明专利482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1项国防科研成果参加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14项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成果参加“辽宁省第一届军民融合成果展”。学校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2018年中国大学教育部科技奖励排行榜中,学校位列全国高校第57名,省内高校第3名。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已步入全国地方高校的前列。
学校发挥综合性地方大学、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紧密围绕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以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等为引领的优势学科群,积极服务大连“两先区”建设,推动了信息、软件、制造、材料、医药、旅游、自贸、现代农业等行业的发展,同时为智慧大连、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民生工程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智力支持。学校注重智库建设,积极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百人担任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各行业的智库专家,每年均承担一批政府委托项目,提交的资政建议获得中央、省、市等主要领导的批示和相关部门的采纳。在送文化下乡、科技扶贫、科学普及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肯定。
学校注重吸引国外智力,积极开展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13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斯特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在国际化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先后在海外设立了塞舌尔大学孔子学院、科摩罗大学孔子学院,成立“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中心”,学校的办学内涵不断丰富,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目前,大连大学以教育部“双一流”建设为契机,进入了加快创建“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地方大学”奋斗目标的新的发展阶段。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与“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学校工作全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地方能力为重点,以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为保证,以“调结构、建特色、强管理、促服务”为核心,全面实施“文化铸校、依法治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方略,立足大连,服务辽宁,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培养“会做人、能做事,会学习、能创新”,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与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未来五年,学校将力争实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突破,若干学科进入全国地方高校前列,基本建成特色鲜明、学科优势显著的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地方大学。(截至2019年9月30日)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大连大学2006年音体美专业录取办法(草)
一、音乐专业
(一) 音乐学(师范)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音乐表演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视唱练耳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专业
(一)美术学(师范)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非师范)、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加上高考文化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体育专业
(一)体育教育
外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本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5+体育教育专业分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运动训练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政策
(一)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美术学(非师范)及艺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各省艺术类建档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有特殊专长或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专业,经学校专业考核小组确定,破格录取。
(三)音乐、美术类各专业的高考文化分数均包含外语、数学成绩。
大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0月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项设置
学校设立的集体奖学金:先进班集体。
学校设立的个人奖学金:大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国家、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按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具体详见:【大连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校内奖学金;④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2500元/人)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⑤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⑦临时性困难补助;⑧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