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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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综合满意度: 3.8
环境满意度: 3.8
生活满意度: 3.7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简介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原为阜新师范专科学校, 1993年4月更名为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按照省、市政府地方院校调整的有关指示精神,自1999年至2014年,阜新师范学校、阜新职工大学、阜新市财贸学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阜新分校、阜新公路学校相继并入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现已形成集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电大远程教育为一体的多元化办学体系。

学校座落于辽宁省阜新市市区,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8300余人,成人教育、开放教育、网络教育学员4100余人。现有教职工511人,其中专任教师368人,教授等正高级职称49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188人, “双师型”教师占68.81%。

学校设有10系5部,现开设28个高职专业、5个中职专业,形成了“理工、文化产业、现代服务、现代农业、教师教育”五大专业群。学校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81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99.6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450余元,图书馆藏书43.8万册,中外期刊600多种。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文化交流合作,与韩国新罗大学建立了协作关系,已有七批留学生赴韩国深造。

学校秉承“修德砺能”校训精神,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先后与东北三省、京津冀、长三角等的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119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可鉴定制冷工、汽车维修工等多个工种,实施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融通制度,使学生毕业时90%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近年来,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先后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先进集体、辽宁省绿色校园、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安全保卫先进单位、辽宁省三八红旗单位、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最具活力团支部、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辽宁省共青团员先锋岗等荣誉称号。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保持平稳,初次就业率连续3年超过省平均线,是“辽宁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在今后的发展中,阜新高专将继续以“建设独具特色、省内一流的高职院校”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攀登新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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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院系设置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介绍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力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挥特长和突出能力的空间,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规范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法。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三年制高职学生。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  满足社会人才需求、促进就业;

第四条  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  因材施教、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第六条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严格控制转专业人数;

第七条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

 第九条  各系部主任、书记与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系部转专业工作小组”,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接受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转专业学生名单等。

第四章  条件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因患某种疾病,由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并经校医务室复查核实,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有相关材料证明已取得一定学业成果的;

(三)确有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和专业发展情况,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校适当调整部分学生专业的;

第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在校学习超过一年的;

(二)应予以退学的;

(三)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

(四)学校认定专业之间不宜互转的:

1、低批次录取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的;

    2、属自主招生的;

    3、志愿报考本专业的;

    4、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五)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第五章  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份,学生处将集中办理学生转专业事宜。

第十三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各系部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初审,并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系部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学生处。

第十四条  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至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示。如果出现转专业申请人数超过转入专业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学生高考分数定夺。

第十五条  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六章  学籍与管理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考试不及格,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学期开始进入所转入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

第十九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91日起实施。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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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人;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人、二等2750//人。

学校设立学校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经评选后按等级发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勤工助学:为贫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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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分为4人间、8人间,生均宿舍面积4.6平方米。

食堂

学校现有南北校区两座食堂,食堂环境干净卫生、明厨亮灶,同时学校还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了民族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每人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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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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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收费项目

1、学费: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00元(每年一交);

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700.00元;

3、书费:三年书费1200.00元/人,学生毕业时多退少补;

4、入学体检费:6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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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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