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邮政编码:110034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0166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 | 录取批次 |
安徽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北京 | 本科普通批 |
北京 |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非美术类) |
福建 | 普通类本科批 |
甘肃 |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
甘肃 |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 |
广东 | 本科批次 |
广西 | 本科第二批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贵州 |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 |
海南 | 本科普通批 |
河北 | 本科批 |
河北 | 本科提前批B段 |
河南 | 本科二批 |
河南 | 艺术本科A段 |
黑龙江 | 普通本科第二批A段 |
黑龙江 | 艺术本科批A段戏剧与影视学类 |
黑龙江 | 艺术本科批A段音乐学类 |
黑龙江 | 艺术本科批B段 |
湖北 | 本科普通批 |
湖南 | 本科批(普通) |
湖南 | 本科提前批 |
吉林 | 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 |
吉林 |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段 |
江苏 | 普通类本科院校(历史类) |
江苏 | 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 |
江西 | 提前本科(一)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江西 | 艺术类本科 |
辽宁 | 普通类本科批 |
辽宁 | 体育类本科批 |
辽宁 | 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 |
辽宁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内蒙古 | 本科提前B |
青海 | 本科一段 |
山东 | 常规批(本科) |
山东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山西 | 本二批A |
陕西 | 本科二批 |
四川 | 本科二批 |
天津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西藏 | 本科第二批 |
新疆 | 本科二批次 |
新疆 | 专项南单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 |
云南 | 二本及预科 |
浙江 | 普通类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加分政策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因篇幅限制,请登录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转专业政策,网址为http://jwc.synu.edu.cn/。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办法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1、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生可在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
2、学校设有特困生生活补助金,视学生的困难程度,学校分别予以资助。
3、2008级新生中被我校认定为特困生的同学,学校可免费为其办理医疗保险。
详情请查阅《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
我校学生生活区实行社会化公寓式管理,现有东、南、北三个生活区,生活区内大型超市、浴池等配套设施齐全,有宿舍楼21栋,设有4人间、6人间、单元式房间,楼内配有有线电视插口、电话、计算机宽带网进入每个学生寝室,采取物业提供服务、校方参与管理、学生自我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由物业公司收费,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1200元。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缴纳学费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校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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