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 联系电话:0416-3675051,0416-3675052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160
- 官网:
- 招生网址: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7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校园总占地面积99.5万平方米。有医学、工学、农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现有27个本科专业,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前1%排名。
学校现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3人,辽宁省优秀专家4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辽宁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6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97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与视频公开课7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2个。
学校现获批建设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省重点实验室13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 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授课资质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生源国总量达到62个。
学校现有各专业教学实习基地129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6所,为服务区域卫生医疗事业作出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由附属第一、第三医院组成的医疗队,驰援武汉、大连等地,英勇事迹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多名同志获得国务院和卫生系统表彰。
学校将始终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作风正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师生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勠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不懈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有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生/年。另外,退役士兵复学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生。以上奖助学金标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政策调整。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期、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学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期、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学期。同时,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手续(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减免。同时,学校设有学校助学金、“一帮一”育人助困基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
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向学生收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100101K |
基础医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2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3 |
100202TK |
麻醉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4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5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6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7 |
100701 |
药学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8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9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10 |
101002 |
医学实验技术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11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12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13 |
101011T |
智能医学工程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14 |
101101 |
护理学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500 |
15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16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17 |
082707T |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18 |
082710T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19 |
090301 |
动物科学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20 |
090401 |
动物医学 |
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21 |
090403T |
动植物检疫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22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200 |
23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5200 |
24 |
120413T |
医疗保险 |
4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5200 |
25 |
040206TH |
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 |
4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32000 |
(2)住宿费标准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住宿费标准如下:
序号 |
宿舍类型 |
收费标准 |
1 |
2人间、 4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2 |
6人间 |
1000元/生·学年 |
3 |
8人间 |
800元/生·学年 |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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