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 联系电话:022-83955227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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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网址: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且省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总分70%(含)以上。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4.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录取时,按我校在生源省市设计学类专业的总计划划定合格分数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
二、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有服装表演统考的省(区、市),统考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320分(按高考文化总分750分折算),且达到生源省市相应的艺术本科控制分数线。
4.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分男女,分招考方向,按全国专业名次排名录取;专业排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折算成绩高的考生。
注: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实考分,统一按满分750分折算。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本科成绩合格。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四、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及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注:本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加分政策
对政策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在提档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地方政府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分别为8000元/人和5000元/人;天津市设立的奖学金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多年来,天津工业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贴、勤工助学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奖学金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地方政府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分别为8000元/人和5000元/人;天津市设立的奖学金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或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需要办理的学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入学前未能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通过学校统一组织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信用贷款,包括学费和住宿费贷款。
三、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是资助体系中覆盖范围较为广泛的资助政策之一,目前,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39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每年2700元/人。
(二)社会捐资助学基金
社会公益机构、爱心企业、热心人士及校友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和助学基金。每年都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此类奖学金或助学金。
四、特困学生临时困难补贴
临时困难补贴,是对因家庭或本人出现重大变故造成经济方面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而采取的资助措施。
五、学费减免
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1.烈士子女;
2.孤儿(父母均已去世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天津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学生;
4.天津市特困供养人员。
六、勤工助学
学校划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经费,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按月发放勤工助学金。
七、绿色通道
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部分学费缓交或减免,在报到当天到绿色通道现场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入学。
学生宿舍
公寓内配给每名新生储衣柜、写字台、椅子等家具。四人间宿舍,住宿费1200元/年。
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公寓实行限电管理制度,不允许携带任何电热及明火器具。
食堂
学校共有东苑一餐厅、东苑二餐厅、芳缘餐厅、兰缘餐厅、西苑餐厅等五个餐厅供学生就餐。
平均伙食标准
每生每天18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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