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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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23室 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A116室 邮编:300354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教育部
  • 学校特性:
    985 211 双一流 研究生院
  • 学校代码:
    10056
综合满意度: 4.5
环境满意度: 4.5
生活满意度: 4.2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学校简介

世纪辉煌 追求卓越

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 —— 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概况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 类高校。

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热情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曾先后亲临学校视察。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天津大学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36.2万平方米,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占地总面积30.9万平方米。卫津路校区校园环境整洁,景色优美,被誉为花园式学校,每年4月中旬的海棠季吸引上万市民前来参观。学校卫津路校区有两座总建筑面积为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北洋园校区有一座4.3万平方米的图书馆,两校区馆藏书刊总量近300万册,另有多种音像资料、微缩资料1.45万种,电子数据库86个。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北洋园校区传承了厚重典雅的北洋元素风貌,同时充满和谐、智慧的现代气息。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602人,其中本科生19091人,硕士研究生13840人,博士研究生5371人。现有教职工4960人,其中院士1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7人,青年拔尖人才25人,教授887人。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坚持“办特色、出精品、上水平”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优先”、“质量第一”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实施综合培养,不断加强本科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建立起了适应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教学体系。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项;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27种(参编2种);并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2017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超过98.59%。

学校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74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档、4个学科进入A档(2%-5%)、9个学科进入A-档(5%-10%)。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百分之一,其中3个进入ESI前千分之一。由我校牵头培育组建的“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由学校牵头的天津应用数学中心成为国家首批建设的13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之一。学校持续深化医教协同,现有多家直附属医院及合作共建医院。在最新一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由天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成果奖7项,其中2项成果获一等奖。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国家级一流课程4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7个;全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5个;全国“强基计划”专业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学校。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始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6年至2020年,共获国家三大奖2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共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为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33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3个、天津市国际合作基地36个。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8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于2019年10月正式启动建设;获批建设合成生物学前沿科学中心,是教育部首批批复建设的7个前沿科学中心之一。学校获批10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药学院获批“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

天津大学建校123年来,为祖国培养了20余万名高层次人才,为我国近代工业体系的创立和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革命先驱张太雷,经济学家马寅初,外交家王宠惠、王正廷,数学家秦汾,著名诗人徐志摩等无数先贤,“两弹一星”功臣吴自良、姚树人,香港实业家荣智健等均曾在这里秉烛夜读;著名法学家赵天麟、桥梁专家茅以升、机械学家刘仙洲、化工专家侯德榜、水利学家张含英、物理学家张国藩、教育家李曙森等知名学者都曾在此执鞭任教。据不完全统计,学校校友中有“两院”院士60余位,大学校长50余位。建国以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高级领导干部,数百名国家特大型企业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天津大学校友在2008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中成功“会师”:崔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奥运项目总指挥)、李兴钢(国家体育场 ——“鸟巢”中方设计主持人)、赵小钧(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中方总设计师)等十余位领军人物均为天津大学毕业生。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立“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与“中国与中欧国家科技创新大学联盟”,成立“中国—东盟智慧海洋教育中心”及“国际能源合作机构—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学校与世界上50个国家、地区的256所高校、研究机构及公司签署协议。在海外成立了3所孔子学院,分别是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国尼斯大学孔子学院。

在世纪之初,学校制订了面向新世纪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三步走”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 ,并在本世纪中叶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为早日实现这一目标,天津大学热切希望全国莘莘学子踊跃加入,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正期待着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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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院系设置
天津大学专业介绍
天津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为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为第一批211工程院校,是国家一期,二期重点支持建设的高等院校。

在各个省市,我校均是重点一批(国防生为提前批次)
 
录取原则(摘自《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录取新生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考试院第一志愿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动画专业的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含)以上,高考英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语文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若高考单科满分不为150分均按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的50%且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在总分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排序,予以优先录取。

2)其余考生按照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动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英语须达到70(含)以上(英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若达到本省统考总分的95%(含)以上,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按照省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按照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其余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85%(含)以上,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含)以上,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天津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无法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剩余计划按照相应专业录取原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5.环境设计与动画2个专业不可兼报,招生计划不共享、不调剂。

6.对于平行院校志愿进行艺术类投档的省份,按照当省规定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动画、环境设计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具体投档原则请考生咨询所在省教育考试院。

加分政策

摘自《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少数民族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原则上按照考生所在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2018年开始,学校实行全新的“转出无门槛”校内转专业机制,学校目前已经全面放开转出专业的门槛限制,给予学生更大的专业自主选择权,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前,2016级、2017级在校生已全面施行这一制度。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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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录取分数线
天津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天津大学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从提供经济资助、增进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发展三个维度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培养体系,坚持一手抓“精准资助”、一手抓“资助育人”,已形成了“经济资助、思想引领、精神激励、素质拓展、成长保障”五位一体的资助格局。 

评奖评优

1.奖励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各类奖学金,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各类励学金。截止目前,天津大学共设有校级以上奖、励学金共计73项,校级以上奖、励学金总额达2322万元,奖励额度最高为天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人3万元。部分奖励学金如下:

奖学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人次(人)

奖励金额(元/人)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级

308

8000

       2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级        244        8000

3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天津市

78

8000

4

王克昌奖学金

天津市

18

特等 8000

单项2000

5

天津大学三好学生

校级

1986

1000-3000

6

天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

974

1000

7

天津大学刘豹奖学金

校级

51

9622

8

北洋春晖奖学金

校级

21

3000-10000

9

天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

校级

15

10000-30000

10

金龙鱼奖学金

校级

30

10000

11

天津大学潍柴动力奖学金

校级

36

8000

12

利安隆励学金

校级

40

5000-8000

13

天津大学初心奖学金

校级

30

8000

14

中国石油奖学金

校级

30

8000

15

蒋震奖学金

校级

20

10000

16

谭旭光校友奖学金

校级

20

10000

17

天津大学苏州育才奖学金

校级

20

10000

18

天津大学鹿凯宁教授奖学金

校级

20

8000

19

天津大学余贻鑫奖学金

校级

10

10000

       20  天津大学庄秉常奖学金         校级        10        10000

励学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人次(人)

奖励金额(元/人)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级

605

5000

2

潍柴动力励学金

校级

21

6000

3

自强之星奖学金

校级

15

5000-10000

4

北洋励学金

校级

20

6000

5

红十字会励学金

校级

12

6000

6

天津大学吴育华励学金

校级

12

5000

7

吴咏诗励学金

校级

12

5000

8

贺家李、陈毓英励学金

校级

5

5000

9

化工华戈励学金

校级

9

2000-5000

2.单项优秀学生奖

为了激励学生全面深入参与学校各方面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学生将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鼓励在校学生个性发展。在2016-2017年度,学校设立道德文明、志愿服务、自强不息等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荣誉称号以及天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某一或某几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经学校各相关部处评审,最终共有8135人次学生获得单项奖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困难生资助办法

天津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构建并完善激励与保障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坚持“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丰富具有天津大学特色的荣誉体系。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等为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经济资助、思想道德、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受助学生拼搏进取、勤奋好学、诚实守信、知恩感恩的良好品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青年人才贡献力量。

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重要举措。如果入学前,学生没有筹集到足够的学费和住宿费,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到账或想到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报到时可持盖有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天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纳缓交的费用,或在两个月之内补缴费用。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与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申请金额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超过 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学生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划拨专款,在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设立近1500个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岗位助学金,每月140-720元不等。

4.学费减免

对于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孤儿、烈士子女、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天津市低保家庭学生、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巨大家庭财产损失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学费和宿费的减免。

5.助学金

天津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是100%覆盖,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至少能够拿到一项助学金。2021年,天津大学共有各类助学金15项,  助学金资助总金额达1595.62万元,共有2825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793人次学生获得校级资助。部分助学金如下:

助学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人次(人)

奖励金额(元/人)

1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级

2625

3500-4000

2

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天津市

30

6000

3

新生北洋励学金

校级

200

1500

4

郑东创新助学金

校级

142

2000-7000

5

马如仁励志基金

校级

45

15000

6

海鸥助学金

校级

249

2500

7

慈慧春华秋实助学金

校级

29

4000

8

金历专项助学基金

校级

20

5000

9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校级

20

5000

10

北野财团奖学金

校级

10

5000

 6.临时困难补助

因突发事件导致临时性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学校将按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补助。

7.贷学金

学校积极开拓社会资源,设立至善留学基金和明德应急助困基金。至善贷学基金支持学生出国留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到10-15万元的免息留学基金;明德应急助困基金用于救助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到5-10万元的免息助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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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公寓管理

1 公寓基本设施

楼顶扇、201电话、网络接口、组合家具(床、衣柜、电脑桌、书架)、椅子、饮水机,此类物品不另外收取费用,也不收取押金,但需要学生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洗漱用品自备。学校免费为新生提供第一桶水。之后,由学生向厂家直接购买,可以预约送水。每栋宿舍楼内设有热水房、自助洗衣房,学生可以自助洗衣。

2、卧具(自愿购买)

为了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拒绝黑心棉进入校园,按照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要求,学校通过准入的方式,在天津市审核合格的优秀卧具企业中选取供货厂商。卧具包含项目为:床垫(1件)、棉被(1件)、褥子(1件)、被罩(2件)、床单(2件)、枕头(1件)、枕巾(2件)、枕套(1件)、蚊帐(1件)、春秋被(1件)。自带卧具需符合质检规范,报到期间学校会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抽检,如经检验不合格者禁止带入寝室。

食堂

卫津路校区食堂简介

学校设置有七个食堂,学一至学五,以及留园餐厅和清真食堂,各有特色,七个食堂可同时满足三万人就餐。学一学四学五规模较大,学二学三营业时间长,若是晚上上课或者自习饿了,可以去补充一下能量。清真食堂是专为少数民族同学开设的,也为普通同学开设买饭窗口,只是菜品供不应求,要想一尝清真食堂的美味可要尽早行动。留园餐厅内提供西餐,有点走“中国风”路线,同学们不妨一试。

(1)学一食堂:挨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和二楼提供普通就餐服务,和一卡通的办理及充值。炒菜种类齐全,量大实惠。三楼为新青年公社,提供一些特色饮食及生活用品和服饰。

(2)学二食堂:晚上可以去学二食堂就餐,大部分是现做的,如砂锅、麻辣烫、炒饭、酸汤水饺、米线等。由于营业时间长,为同学提供了很多方便。

(3)学三食堂:学三和学四相隔而望。很有历史的一个食堂,种类丰富,窗口涵盖各种地域风格,小笼包子、瓦罐汤很不错,馒头比较好吃。

(4)学四食堂:一楼二楼提供普通就餐服务,三层采取饭店点餐式经营,价格合理,味道优良,是聚会就餐的场所。

(5)学五食堂:学五食堂坐落在鹏翔学生公寓旁,二层、三层为学生食堂,可供3000余人同时就餐。食堂以供应套餐、快餐系列为主。

北洋园食堂简介:

 学一食堂(梅园):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北侧,建筑面积5000㎡,分为上下两层,能够同时容纳1600人就餐。一层为基础大伙,二层为特色风味。由中心自营。周边为化工材料教学组团、学生宿舍。

学二食堂(兰园):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东侧,建筑面积4500㎡,能同时容纳1140人就餐,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基础大伙,二层为特色风味或美食广场。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公共教室、学生宿舍和实验中心。

学三食堂(棠园):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西侧,建筑面积3700㎡,能同时容纳900人就餐,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基础大伙,二层为特色风味和西餐。由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图书馆和公共教室。

学四食堂(竹园):坐落于新校区南区,建筑面积4500㎡,能同时容纳1200人就餐,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基础大伙和清真窗口,二层为特色风味和教工餐厅。由中快(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公共教室和学生宿舍。

学五食堂(桃园):学五食堂一层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西侧,建筑面积5300㎡,能同时容纳720人就餐,分为上下二层,一层为基础大伙和特色风味,一层由中快(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图书馆和公共教室。

清真食堂(菊园):坐落于新校区北区,建筑面积1000㎡,能同时容纳240人就餐,一层为基础大伙和清真伙食,由兰州马氏天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公共教室和学生宿舍。

西区食堂(留园):坐落于新校区北区,建筑面积4500㎡,能同时容纳580人就餐,分为上下二层,一层为基础大伙和特色风味,一层由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公共教室及学生宿舍。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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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收费项目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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