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 联系电话:63209026、63209027、63209118、6320916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395
- 官网:
- 招生网址: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培养大学专科层次高等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开设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10个专业。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办学条件优良,教育教学资源丰富,与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老年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等13所医院建立了临床教学合作关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同仁堂等一批医药企业、研究机构开展院企合作,为学生临床教学及实习提供了有利条件,从根本上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多年来学院连年就业率98%以上,专业对口率94%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就业率42%以上,部分专业达到80%以上。毕业生对于就业工作及就业薪酬待遇等满意度高。按照北京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属医学教育的功能定位和办学定位,整合有效资源。学校每年择优推荐15%左右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北京市组织的专接本考试,对接本科院校为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具有优良传统和文化积淀,形成了结构合理、资源充分、办学规模稳定、社会效益较好的卫生职业教育体系。学院的发展目标是:面向医药卫生技术岗位、面向基层和社区培养高技术应用型人才,满足大型医院高精尖技术发展对技能型卫生技术人才的要求。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形成专业设置合理、校企紧密合作、开放灵活的办学模式,把学院办成具有首都特色、适应北京城市建设发展要求、具有全国一流水平的卫生职业学院。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专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由于身体原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者;
(二)经学院审核并认可,学生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无连续招生的专业者;
(四)高职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时,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对于转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当年同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高于学生本人高考分数的专业。
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办理。学生需填写《调转专业申请表》进行转专业申请,只有在转入专业具备必须的教学条件时方可转入。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已经享受国家或本市免学费政策的特殊专业的中职学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高职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三)毕业年级学生;
(四)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学院可以在必要时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