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富路牛山段3号 邮编:101301
- 联系电话:010-60413296,60413297,60413298,60413299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904
- 官网:
- 招生网址: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创建于 2005 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中国早期教育家、革命家、留英博士——耿丹烈士的名字命名。学院秉承“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办学理念,传承耿丹烈士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铸造“耿耿丹心,为国为民”的校魂,践行“学会学习,决心奋斗,追求先进,争取全面”的校训,营造“勤劳、节俭,学习、上进,团结、贡献,自觉、正义”的校风,致力于打造一所担负社会使命的百年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校区占地面积 32.73 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 10.26万平方米,绿化率达31.3%。校园四季景色宜人,是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得天独厚的地理和人文资源,赋予师生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和日新月异的创新与时尚。
学校设有国际商学院、国际设计学院、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五个二级学院。2021-2022学年共开设2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法学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工程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等5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我校充分发挥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形成以工学、艺术学为背景,以现代服务相关专业为特色,多学科相互渗透、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专业结构与布局。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自成立之初,就把公益性办学做为首要原则。在《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章程》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举办方北京耿丹教育发展中心和北京工业大学共同承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坚持公益性办学。在17年的办学历程中,耿丹学院主动承担作为新时代大学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不仅每年的学费收入全部用于办学,还承担政府和社会的一些公益项目,利用自身的学科、专业、科技、人才、信息和文化等优势,为北京市特别是顺义区社会建设和文化服务。开展专业培训与公益帮扶,以专业人才优势搭建社会建设、文化服务和公益服务的资源平台,成为当地社会发展的重要合作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创新支撑。
办学18年来,这座有着优秀传统和创新精神的民办高等学府,逐渐形成了高品质的办学特色。学校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宗旨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选择适合自己的成长路径,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学校在“开放式、国际化、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上,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目标上,在“工科背景、学科交叉、校企结合、国际视野”的办学特色上,形成了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更好的满足社会和时代的需求。
近年来,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不断加强专业建设、突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内涵,持续推进课程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全面提高教师育人水平。大力提倡和大胆尝试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积极开展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深入推进研讨式、混合式、翻转课堂、工作室等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成效,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同时,为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加大投入力度,新建的综合教学楼、游泳馆、篮球馆、健身馆,改建升级的工程创新中心、国际设计学院大楼、学生事务大厅均已投入使用,基础设施逐年配齐建强,不仅保障了学校各项教学活动,也为教职工提供了良好的办公、授课环境,为学校创建高水平大学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十分注重人才的选聘和培养,积极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遵循“引进与培养并举”方针,拓宽引才渠道,不断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师资结构持续优化,师资水平稳步提升。在国内外选聘优秀人才,开展多样化培训交流活动,师资水平稳步提升,逐渐形成了一支有温度、肯奉献、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的师资队伍,共同为耿丹学子的求学之路保驾护航。
面向未来,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国家、坚持改革创新,立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实现内涵式发展。为近5000名在校生和15000余名毕业生,努力打造一所高品质的成长乐园和精神家园,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 我院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入学后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结合个人意愿进行专业选择和分流。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并按加分后成绩分配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艺术类除江西省、天津市的校考专业外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条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西省、天津市校考考生在文化课合格后,按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内蒙古,我院普通类和艺术类均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要求美术统考过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提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依次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若同一专业(类)考生高考总分和语数外成绩均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亦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投档成绩按各省投档政策执行,具体计算方式请查阅我校网站。或致电010-60413296、97、98、99
加分政策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分配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有多次转专业机会,新生入学可申请调整专业。
其它
学生宿舍
学生公寓全部采用统一标准,四人间,上床下桌,每房间16平米,有空调,带独立阳台;房间备有衣橱、书架、写字台、椅子等;提供网络插口。
食堂
学院设有一个大型食堂、一个清真餐厅和一个教工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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