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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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邮编:100069
  • 联系电话:
    010-83911084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0025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3.9
环境满意度: 3.6
生活满意度: 3.5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学校简介

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已故著名泌尿外科专家、两院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吴阶平教授为首任校长。现任党委书记为呼文亮研究员,校长为我国著名分子神经生物学家饶毅教授。

学校校本部设有11个学院、1个研究中心,包括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学校现有22所临床医学院(其中20所为附属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第七临床医学院)、附属复兴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第十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第十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儿科医学院)、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卫生学院)、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产医学院)、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肿瘤医学院)、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康复医学院)、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潞河临床医学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以及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还设有39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39个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187人,其中研究生6699人,本科生6945人,高专高职生884人,留学生659人;成教生2500人。学校和附属医院现有教师6651人,其中有院士5人;教授1020人,副教授1627人;博士生导师1115人,硕士生导师1511人。

学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学科;4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1个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群。学校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免疫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科学总论、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12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前1%排名,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学科前1‰,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免疫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进入全球前5‰。

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三级学科统计,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所有医学及医学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置的长学制专业有临床医学、儿科学和口腔医学;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预防医学、精神医学、药学、临床药学、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假肢矫形工程、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法学(卫生法学)、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管理)、眼视光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助产学26个;高职高专教育设有临床医学等13个专业。学校培养医学与医学相关学科的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目前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6个;7个国家级和10个市级特色专业;4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13个国家级和11个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门国家级和18门市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17门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北京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个国家级和6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1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和1个素质教育基地。7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团队,1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8个北京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团队。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31名市级教学名师、4名青年教学名师、3名“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学校共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特等奖1项、二等奖8项、优秀奖1项,市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25项、二等奖40项、优秀奖1项。学校2014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获得专家组充分肯定。

学校有5个国家医学中心、6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北京高精尖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工信部实验室、1个国家药监局实验室、3个北京实验室、5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0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优秀创新团队。在拥有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同时,学校建有高水平的国家级、市级研究和培训机构,如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原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北京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首都医科大学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首都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等。近5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科委以及北京市自然基金等科研项目3227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976项),累计科研经费32.27亿元。获得各类各级奖励15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10项(含合报)、北京市科技奖33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0项、中华医学科技奖30项、吴阶平系列医学药学奖4项、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3项、吴阶平-保罗·杨森奖4项、何梁何利科技奖4项、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3项、华夏医学科技奖49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北京市优秀调查成果奖1项。获得专利授权5511项。

学校建有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中心实验室、信息中心、实验动物部、学报编辑部、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平台。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瑞典、挪威、香港、台湾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校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友好交流合作协议。先后接待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和学生数百人来校进行学术交流访问。学校获批首批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院校。留学生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及进修生。除交流访问外,学校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选派师生参加有关学习项目和学术会议。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扶伤济世、敬德修业”的校训,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牢记社会责任,把为健康中国健康北京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做贡献为己任,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培养人民满意的健康守护人,做出能更好服务人民对健康美好需求的科研成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体首医人将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求真务实、凝心聚力、积极进取、追求卓越,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研究型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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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专业介绍
首都医科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本科各专业在京外各省均参加本科第一批(重点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可以报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3级新生入学后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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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助体系

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种类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科研创新、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均可按评选规定参评各项奖励,获奖者将依据《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设立奖项有:

一、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5%)

2.优秀学生干部(3%)

3.优秀毕业生(15%)

4.先进班集体(15%,不含新生班级)

二、综合奖学金:

1.首都医科大学特等奖(10名)

2.优秀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25%,高职高专15%)

一等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5%,高职高专3%)

二等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8%,高职高专5%)

三等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12%,高职高专7%)

三、单项奖学金(合计不超过10%):

1.科研创新奖

2.学习进步奖

3.社会工作奖

4.文体活动奖

四、专项奖学金:

由上级颁发的各类奖学金;企业或个人出资通过社会力量赞助冠名的各类奖学金;专门针对特定学生群体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农村卫生人才专项奖学金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仅限临床专业北京郊区定向班学生和专科定向班学生)。

五、戎旅精英奖学金

设立首都医科大学“戎旅精英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评选条件为服役期间获评““四有优秀士兵”及以上奖励且入伍前在校无成绩挂科,退役复学后可申请一次。本条仅限于在读期间,从我校报名应征入伍学生。

六、青春榜样奖学金

设立首都医科大学“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评选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后取得军籍可申请一次。本条仅限于从我校报名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七、国家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仅限经济困难生参评)

困难生资助办法

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体系简介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1. 北京生源,需持有《入学通知书》及下列材料:

《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本人特困供养证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证件、《儿童福利证》、烈士子女证明、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证件、本人或父母残疾证件等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2. 外地生源,需持有《入学通知书》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1)生源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低收入证件、本人特困供养证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证件、孤儿证件、烈士子女证明、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证件、本人或父母残疾证件等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2)生源地乡村振兴局发放的原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3)入学当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纸质版。

3. 凡持上述材料者,即可通过困难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在无法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补充应缴纳的学费。

二、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本科(含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专科(高职)在校学生,具有以下材料或证明者,均可提出困难申请:

1. 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经四级审核后,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2. 如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医药费收据、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直系亲属在学证明等)至学院,经学校四级认定程序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3. 申请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要准备以下材料:

(1)《首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要求:内容亲笔手写,不能打印。

(2)《首都医科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成员信息表》。要求:入校后从学院领取,同一学生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要分条填写信息。

(3)政府部门发放的贫困证件或四级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4. 申请认定为特困生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及材料: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者,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单亲家庭或孤儿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父母一方为残疾人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父母一方长期重病者,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区二等甲级医院以上(含二等甲级)相关医疗证明;烈士及优抚家庭子女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已由社会公认的公益机构认定的困难学生,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

5. 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进行复核。

三、校内困补

1. 为了更好、更公平地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生活补贴,补助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中未得到其他校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 临时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申请至学生处。经学生处讨论后,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及突发原因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四、勤工助学

具有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按文件规定给予一定报酬。

五、其他资助项目

1. 国家助学金:按照《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本科(含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专科(高职)在校学生,具有我校当年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勤工助学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经学院上报,由学校审核评定。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年)和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金额予以补偿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

4. 饮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资助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专科生。专项补贴的标准是:饮用水每生每年(按10个月计,下同)45元、洗澡每生每年80元、电话每生每年60元,合计每生每年185元。

5. 社会助学专项基金:凡我校正式注册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在校学生,可参评其他助学专项基金。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生源地贷款办理方式便捷,还款形式多样快捷,且还贷年限较长。原籍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原则上必须在原籍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请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七、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

1. 贷款对象和条件:被我校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且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法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在校学生。

2. 贷款方式及金额: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额度为8000元或12000元,首次申请额度后不得变更。

3. 贷款材料:

(1)申贷学生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全家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于开学报到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未满18周岁学生和已婚学生还需另外提供《家属同意确认书》。

4. 还款办法:

(1)助学贷款还本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毕业后贷款利息由本人负担。

(2)如借款学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有权在相关媒体曝光不良记录。

(3)提前还款时必须贷款学生本人亲自前往北京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不得请他人代理。

温馨提醒

《首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用盖章,需如实填写。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可以关注“北京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各位同学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大家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处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学生奖励及资助相关信息,请关注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处公众平台

微信号ccmuxshch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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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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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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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收费项目

首都医科大学新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教委审定,我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

1、阶平班:本科阶段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阶段10000元/年

“5+3”一体化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

2、本科各专业: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临床药学、药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临床医学(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医学实验技术

6000元/年

生物医学工程、假肢矫形工程

5500元/年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法学(卫生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管理)

5000元/年

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

免收

3、高职各专业: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免收

二、住宿费标准:

博贤楼每人每学年1200元,博慧楼每人每学年900元,其它为每人每学年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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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 电话:
    010-627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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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 电话:
    010-51688441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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