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分过渡性住房和安居补贴两种方式。过渡性住房月均市场租60%,安居补贴每月1250元最长发放24个月。
深圳青年人才过渡性住房与安居补贴区别对比
深圳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包括租住过渡性住房和申领安居补贴两种方式,两者不得重复享受。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请。
一、形式区别
过渡性住房为实物配租形式,提供实体住房供青年人才租住;安居补贴为货币补贴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租金与补贴标准
过渡性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确定;安居补贴标准为每月1250元(税后1000元),发放期不超过24个月。
三、居住期限
过渡性住房最长租住期限不超过36个月(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需退出住房;安居补贴发放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2年),发放期届满或达到上限后停止发放。
四、住房标准
过渡性住房以一间房为主,户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应配备热水器、空调等生活家电和必备家具。存量住房的户型面积结合房源实际确定。
五、申请条件差异
两种方式的共同申请条件为: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住房;未正在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未正在享受用人单位优惠住房;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之处在于安居补贴额外要求未租住过渡性住房、已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六、发放方式
过渡性住房需与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按月缴纳租金;安居补贴首笔发放后符合条件的无需续发申请,由发放系统自动按月发放至银行账户。
七、退出机制
过渡性住房租住期间自愿退出的,不得再次申请租住过渡性住房;选择安居补贴后,补贴发放期间不再符合条件将暂停或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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