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检条例-旅客限量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的说明

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种类

品名

限带数量

酒类

酒类

包装必须符合托运要求

日常
生活
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液态物品累计不超过1000ML,超出部分必须托运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支

安全火柴

5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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