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检条例-旅客限量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的说明 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种类 品名 限带数量 酒类 酒类 包装必须符合托运要求 日常 生活 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液态物品累计不超过1000ML,超出部分必须托运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支 安全火柴 5盒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