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面面观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之际,外籍人员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思考。
6月10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该法条的立法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等作了具体的解释。其中给出的适用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
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外籍员工纳入到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受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雇佣外籍人员较多的国内企业以及在华经营的外国公司,他们无疑将面临成本的显著提高。
首先,对于上述受影响的企业,以前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员通常受雇于较高端的行业和企业,如今在中低端的行业和岗位上也出现了他们的身影。对于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其产品的附加值高、利润率大,面对企业增加的社会保险费,其承受能力和吸收成本增加的能力较强,增加的社保成本不会对其正常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对于那些处于生产供应链的低端的企业而言,面对日益提高的工资水平、能源价格、人口红利时代正在逝去的局面,再次增加外籍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根据人才派遣服务商万宝盛华对全球近6.4万家企业(包括中国大陆地区4252家企业)开展的雇佣前景调查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中国大陆地区净雇佣指数为36%,较去年同期上升14个百分点,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年增10%以上。一方面,是劳动人数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工资水平的提高,社保覆盖范围的扩大无疑将会成为上述企业人力成本增长的重点,推高他们在华经营的成本。
其次,对于在华工作的外籍员工,他们多年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而今即将被纳入社会保障,业内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障应该一视同仁,不要搞特殊化,同时这一举措也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在社保制度完善的国家,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人都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大家已习以为常。而且,《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本意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更广泛的劳动者,外籍员工在中国工作,为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理应享受社会保障,不应该将他们排除在外。
6月10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该法条的立法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等作了具体的解释。其中给出的适用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
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外籍员工纳入到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受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雇佣外籍人员较多的国内企业以及在华经营的外国公司,他们无疑将面临成本的显著提高。
首先,对于上述受影响的企业,以前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员通常受雇于较高端的行业和企业,如今在中低端的行业和岗位上也出现了他们的身影。对于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其产品的附加值高、利润率大,面对企业增加的社会保险费,其承受能力和吸收成本增加的能力较强,增加的社保成本不会对其正常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对于那些处于生产供应链的低端的企业而言,面对日益提高的工资水平、能源价格、人口红利时代正在逝去的局面,再次增加外籍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根据人才派遣服务商万宝盛华对全球近6.4万家企业(包括中国大陆地区4252家企业)开展的雇佣前景调查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中国大陆地区净雇佣指数为36%,较去年同期上升14个百分点,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年增10%以上。一方面,是劳动人数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工资水平的提高,社保覆盖范围的扩大无疑将会成为上述企业人力成本增长的重点,推高他们在华经营的成本。
其次,对于在华工作的外籍员工,他们多年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而今即将被纳入社会保障,业内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障应该一视同仁,不要搞特殊化,同时这一举措也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在社保制度完善的国家,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人都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大家已习以为常。而且,《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本意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更广泛的劳动者,外籍员工在中国工作,为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理应享受社会保障,不应该将他们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