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区回光明新区申请初一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光明新区初一学位申请工作已开始,我们将按市局的统一时间,同时受理符合条件的外区毕业生要求到光明新区就读初一的学位申请,有关事项如下:

一、受理对象:
1.从市内其它区申请到光明新区,符合光明新区就读条件的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2.从市内其它区民办学校申请到光明新区,符合光明新区就读条件的深圳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不在所在区教育科交换给光明新区的跨区改派名单内或没有经所在区教育科确认改派的学生将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
光明新区将于5月22日-24日三天,在公明中学科学楼101室设立报名站,请通知学生家长务必在此期间,持户籍材料(深圳户口本或原籍户口本、暂住证等)、学生手册及父母在光明新区的居住址证明材料到报名站验核和开具《学位申请联系函》,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光明新区有关初一学位申请信息和学校地段划分请通知学生、家长登陆“光明教育在线”(http://gmjyzx.baoan.net.cn)“招生指南”栏目查看。家长可预先在上述网页下载《光明新区2008年小学毕业生信息确认及初一学位申请表》填写。
2.咨询电话:27107655 27107165
3.光明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振明路公明中学科学楼101室

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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