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学报名条件(公办+民办)

导语深圳小学初中学位申请报名材料很重要,但首先要满足的报名条件,满足了才能进入下一步。今天,黑喵就给大家介绍下深圳小学报名条件,公民办都一样要求。

  PS:文章比较长,大家可以直接看自己所在区的,适用于公办及民办学校。

  大家关注的入学年龄,目前深圳和广东都没有调整,依旧需要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

  一、南山区

  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罗湖区

  凡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三、福田区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的适龄儿童,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宝安区

  “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五、龙岗区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六、盐田区

  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 小一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小一学位。

  七、坪山区

  在坪山区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八、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九、龙华区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备注: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十、光明区

  光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4年的顺延一年)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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