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是否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2-02-08 15:39:31

  1000元基本工资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吗?

  罗先生来电反映:我每个月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和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是固定的每个月1000元,而奖金是浮动的,据说现在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00元。请问单位给我1000元的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答复: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该读者每个月都有奖金,其每个月的工资收入都超过了1100元,那么其单位在这方面的做法是合法的。

  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一读者来电反映:我在一个工厂打工,现在老板换了一个人,是原来的老板的弟弟,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请问我与原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是否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