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22-02-11 21:57:51
2021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文中介绍了年度汇算是该退税还是补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以及计算所需的综合所得收入额的计算方式,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2-02-11 21:57:51
2021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文中介绍了年度汇算是该退税还是补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以及计算所需的综合所得收入额的计算方式,详见正文。
个税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计算方式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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