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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口许可证核发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21 20:15:13

符合从事货物进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将属于《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品,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口许可证核发。

办理材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2、进口合同正本(深圳市)

与外商签订的正规合同

3、委托代理协议(深圳市)

出口商与发货人不一致时提交。

办理窗口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7497、0755-88127791

办公时间:09:00—12:00 14:00—17:45 (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市民中心站38路;60路;107路;123路;234路;236路;398路;e28路;k578;m262路;m390路;n9路。2、地铁2、4号线 市民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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