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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低保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

更新时间:2024-05-31 17:50:21

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和生活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向户籍地街道办提出申请,申请流程及材料见正文。

申请流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图

低保.png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足。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核: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财产、致困原因、就业意向和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4.审批: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审核通过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5.领取结果:向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发放《低保证》并于次月起发放低保救助金。


申请材料

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有关证明、资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3、与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经济状况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个人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由个人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深圳低保申请指南

深圳历年低保标准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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