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要交多久才能报销
更新时间:2024-07-12 18:49:14
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更新时间:2024-07-12 18:49:14
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深圳生育保险要交多久才能报销?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生育费用如何报销?能报多少?
1.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异地或市内具有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生育医疗服务,发生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刷医保卡直接结算。未成功直接结算的,可到就医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2.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未能直接结算或者补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在市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2600元;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2600元。
2.单胎顺产分娩:3200元;
3.单胎难产分娩(指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胎头旋转、产钳助产):5200元;
4.单胎剖宫产分娩:6000元;
5.多胞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门诊):400元;
2.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住院):1800元;
3.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3000元;
4.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3500元;
5.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8000元;
6.放置宫内节育器:200元,含节育器费;
7.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8.施行避孕药皮下埋植术:150元,含药物费;
9.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00元;
10.施行输精管结扎术:450元;
11.施行输卵管复通术:2400元;
12.施行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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