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起深圳公积金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16倍
更新时间:2025-03-17 08:59:29
2025年3月16日,深圳公积金发布贷款新政,新政自2025年3月24日起实施,新政中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更新时间:2025-03-17 08:59:29
2025年3月16日,深圳公积金发布贷款新政,新政自2025年3月24日起实施,新政中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5年3月16日,深圳公积金发布贷款新政,新政自2025年3月24日起实施,新政中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可贷额度还需要结合职工的还款能力、还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终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此项调整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人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对较少的职工群体,助力他们更多、更快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31万元。
一是调整最高(基础)额度
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
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三是优化动态调整机制
依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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