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可以手机申请吗

参保人可进入“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网办”→“掌上办事”,进入系统后点击“登录/注册”,完成登录后,点击“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支付”进入申请页面。

手机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深圳女职工可以通过手机申请了,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

参保人可进入“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网办”→“掌上办事”;



第二步

进入系统后点击“登录/注册”,完成登录后,点击“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支付”;


第三步

点击“立即办理”→查看阅读须知,点击“已阅知并遵守承诺”进入办理界面→按实际情况填写申领信息,信息核验匹配成功,将直接进入业务确认界面;信息核验匹配失败,将提交材料转人工审核。


业务办理时,系统将进行业务说明并展示按月预拨付情况,点击“确认”即可。

点击可查看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相关问答

问:女职工分娩后可立刻领取全部生育津贴吗?

答:本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与按月发放相结合。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申请的,一次性发放全部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申请的,首次发放生育或手术日至申领月期间的生育津贴,剩余生育津贴按月发放直至发放完成。

问:生育津贴和职工工资可以重复领取吗?

答:不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问: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怎么交?

答: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建议与单位提前协商,共同履行缴费义务。

问:“奖励假”有生育津贴吗?

答:没有。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分娩享受的生育津贴假期天数如下:顺产计98天、难产计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奖励假”不在生育保险津贴支付范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问:哪些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符合生育津贴发放范围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

问:如果企业与职工就生育津贴及损失赔偿存在争议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获取深圳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天数,个人申请入口和申请步骤,申请发放记录查询,津贴和产假工资有什么区别,津贴一般多少钱,到账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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